|
解鎖治理新“楓”景 答好暖心“為民題” ————惠安縣檢察院在檢察實踐中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局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8日訊 第二批主題教育開展以來,惠安縣檢察院將“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作為價值追求,以“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為基本遵循,將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作為實干增效路徑,在檢察實踐中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局,提升依法能動履職能力,讓“楓橋經驗”在助推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中煥發新的生機。 化解矛盾解心結 “拿到這份決定書,我感覺陽光又重新照進了我的生活…………”日前,隨著一場不起訴宣告的進行,農民工老王的眼睛也濕潤了。 千里迢迢來惠安務工的老王在工地上辛苦了一年,眼看著年關將近,便和工友一起去找包工頭討要工資。沒想到期間雙方發生了爭執,情緒激動的老王將包工頭打至輕傷。懊悔的老王多次向被害人尋求調解,但都無果而返。 受理案件后,惠安縣檢察院檢察官悉心審查證據,并向案發地了解事情的起因。“檢察官,我非常后悔自己的舉動,希望能盡我所能賠償對方。”“檢察官,我是家里的頂梁柱,這個事情對我孩子今后會不會有什么影響?”訊問中老王的眼神時而焦灼時而黯淡。 如何平衡好農民工權益和被害人的權益,是化解這起矛盾的關鍵。檢察官一面向老王耐心地釋法說理,一面向案發地的司法所發出《人民調解建議書》,并與老王的辯護人以及包工頭的代理律師積極溝通。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經過推心置腹地說服協商,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 “務工中要有自我保護意識,更要有依法維權的能力,用合法途徑解決爭議才是人間正道。”檢察官也適時對老王作出法治教育。 為了更好地發動群眾、組織群眾、依靠群眾,惠安縣檢察院與惠安縣司法局會簽了在輕微刑事案件中引入人民調解機制的辦法,充分調動基層調解力量,依托“惠女調解”“祖厝調解”模式,讓黨員干部力量下沉,共同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縱,從內心形成對司法處理結果的信服和信賴。 (下轉2版) 公開聽證紓民聲 “超市的處理方式讓我感覺失了顏面,我才會借著酒勁去超市鬧事…………”日前,年近六旬的老沈在惠安縣檢察院檢察官的耐心疏導下逐漸打開心扉。 原來,老沈曾到惠安一超市應聘,試用一天后其便被辭退,超市也并未向其支付薪酬。不久,心有所怨的老沈又來到超市,順手拿走兩塊豬肉。被發現后,超市要求老沈支付十倍賠償金額并手書事件經過。回家后老沈心里不是滋味,一杯酒下肚后便返回超市,并在超市內追逐員工,隨意毀壞了數樣物品以發泄情緒。清醒后,老沈主動對超市進行賠禮道歉。 為了理順法律關系,檢察官組織人民監督員、村委會代表、當事人及其家屬等人一同參與檢察聽證。從“法理情”的角度做通老沈的思想工作,消除其參加聽證會的顧慮。聽證會上,超市代表對老沈的真誠悔過表示諒解,愿意給予老沈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律實踐經驗豐富的聽證員也從專業知識、社會治理、人權保障等角度發表了意見。 惠安縣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并沒有“一辦了之”,而是做實檢察聽證的“后半篇文章”。聽證會后,惠安縣檢察院檢察官為超市管理人員上了一堂法治宣講課,督促小微企業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范員工權益保障和公共場所安全保障,從源頭消除不和諧的社會隱患。 以聽證促和解、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贏公信,正是惠安縣檢察院樹牢“以人民為中心”司法理念的體現。從羈押必要性審查到擬不起訴案件,從刑事申訴案件到民事訴訟監督案件,該院將檢察聽證融入四大檢察工作全過程,推進聽證室一體化建設,借助檢察聽證工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提升社會實質參與度,打開檢察為民的窗口,實現辦案效果的三個有機統一。 司法救助解民憂 一起看似簡單的交通肇事案讓惠安縣檢察院檢察官心生酸楚。原來,該案肇事者與被害人是爺孫倆,在接送孫兒的途中,由于爺爺的疏忽造成了孫兒的身亡。 忍著劇痛的孩子家長,也不愿追究爺爺的法律責任。檢察官在召開公開聽證會后依法做出不起訴決定,可是接到不起訴決定書的那刻,爺爺的神情依然難掩悲傷。 “孩子的家長如今無心工作,我也這把年紀了,不知道還能做點什么。”,爺爺低垂著雙眼,一個勁地搖頭。一場事故造成一個家庭的精神傷痛,也讓這個本就貧困的家庭陷入困頓。 檢察官通過實地走訪,了解到案發家庭的人員情況和經濟狀況后,一邊聯合社區人員做好安撫工作,一邊針對其家庭困難提供幫助。隨即啟動司法救助機制,為該家庭發放司法救助金2萬元。雖是微光,但也為人民群眾燃起希望和信心。 為了優化司法救助效果,惠安縣檢察院建立起檢察獨立救助為主、社會綜合救助為輔、特大困難聯合救助為托底的“1+N”多元司法救助格局,聚集內部聯動合力,快速掌握司法救助線索,靈活把握救助條件,重點關注積案舊案人員、涉檢信訪人員、涉案老年人、因案致貧婦女等群體,讓司法救助成為群眾走出干涸生活困境的及時雨。 一枝一葉總關情。惠安縣檢察院始終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踐行“楓橋經驗”的主心骨,讓基層矛盾化解提前一步,讓法治服務大局向后一步。傳承弘揚“四下基層”的優良作風,用辦好每一起關乎民生案件的生動剪影,解鎖檢察機關能動參與社會治理的新“楓”景。 (本報記者 肖贛 通訊員 莊璐)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