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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確保人民群眾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依法辦,2024年以來,三明市司法局將綜治中心作為司法行政系統聯系群眾服務基層的一個重要窗口,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務職能,為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司法行政力量。 推進平臺建設 發揮職能優勢 2024年10月,明溪縣夏坊鄉完成綜治中心建設和司法所升級改造,開啟了綜治中心和司法所“雙向融合”的高效模式。 此次改造后,夏坊鄉將以“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為平臺,設置信訪接待、法治服務、綜治綜合等窗口,為群眾提供調解、咨詢、法治宣傳等綜合服務,真正實現了由綜治中心統籌調度,群眾訴求在基層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讓群眾只進“一扇門”,訴求“一站式”辦結。 這是綜治中心已成為司法行政系統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前沿陣地的生動體現。 2024年以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充分統籌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各項職能,將綜治中心打造成司法行政部門滿足群眾法治需求的重要平臺陣地,通過在綜治中心設立公共法律服務窗口,合理調配人員力量,切實將各類矛盾糾紛吸附在基層、化解在萌芽,提升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和滿意度。 截至目前,已在11個綜治中心設立調解工作室,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聯動,去年通過綜治中心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784件,調解成功率達98%。 聯動破除壁壘 跨域化解紛爭 綜治中心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只有多地綜治中心和各部門整合資源、通力合作才能發揮出最大效應。司法行政系統入駐中心以來,加強與各地綜治中心和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發揮司法行政部門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絡三個平臺全覆蓋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機制,形成法治宣傳、矛盾糾紛化解、法律服務、法律咨詢等綜合力量。 近日,沙縣區鄭湖鄉司法所入駐鄭湖綜治中心調解員陳暉接待了來自高砂鎮的村民劉某。原來,劉某承包鄭湖鄉某水電站的合同到期后,雙方因合同期內經營爭議及交接問題僵持不下——劉某認為水電站設備維護費用未獲合理補償,鄭湖鄉管理方則指責劉某未按約定完成交接手續。 因當事人分屬不同轄區,單方調解難以突破地域壁壘,矛盾糾紛一度陷入膠著。調解員陳暉將問題上報至鄭湖鄉綜治中心后,鄭湖鄉綜治中心第一時間與高砂鎮綜治中心啟動聯動調解機制,指派雙方司法所調解員共同梳理合同條款、經營賬目等關鍵證據,明確爭議焦點。隨后,調解員組織雙方面對面會談,從法律、情理、現實三方面切入:一方面逐條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合同編相關規定,厘清雙方權責;另一方面結合水電站實際運營狀況,提出“設備修復+限期交接”的折中方案。 經過多次協商,雙方最終就補償金額、交接流程等達成一致,并現場簽訂調解協議。這場跨區域的糾紛,在司法所聯動協作下高效化解。 法援助力民生 構筑“法治后盾” “我們是做保安、保潔的,賺的都是辛苦錢,被欠了大半年的工資,拿不到怎么辦?”2024年11月,大田縣某小區物業公司發生一起集體欠薪事件:10名從事保安、保潔工作的五六十歲務工人員被拖欠勞動報酬長達半年,涉及金額5萬余元。 他們多次向物業負責人交涉未果后,無奈之下前往石牌鎮綜治中心尋求幫助。石牌鎮綜治中心核實案件基本情況后,認為他們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可以向大田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便將此案轉交大田縣法律援助中心。 法援中心經審查確認該案符合援助條件,當日即指派律師陳斌承辦此案。經過三個多月的維權,這10名保安、保潔員于今年3月成功追回全部欠薪及賠償金,一場群體討薪事件成功被“綜治中心+法援中心”接力化解。 當群眾因經濟困難、法律知識匱乏等原因,在面對糾紛感到無助和迷茫時,綜治中心便是他們的堅強“后盾”,法律援助人員則是堅守其中的“正義之師”,為他們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撐起一片公平正義的藍天。 2024年以來,三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以綜治中心為平臺,通過整合律師、公證、法律援助等資源,為群眾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務,圍繞弱勢群體難點堵點問題,主動擔當作為、履職盡責,用綠色通道幫助群眾駛入維權“快車道”,用法律援助為群眾撐起維權“保護傘”。共接受群眾法律咨詢17446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24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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