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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法官 趙景祥 整理:本報記者 林珊 四月的榕城帶著潮濕的暖意,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調解室的門被輕輕推開,重慶籍農民工老劉右手攥著信封,建筑公司負責人緊隨其后,兩人幾乎同時將各自感謝信交到我手上。受傷農民工及時拿到“治病錢”、困境企業重獲生機,這場持續半年的工傷賠償糾紛案件的成功化解,讓我對未來的調解之路充滿信心。 2024年4月,在榕務工30載的老劉在工地作業時不慎從高處墜落,致左肩嚴重骨折,緊急植入鋼板固定。“住院6天已經花光了了家里的積蓄……”在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屋里,年近六旬的老劉向我傾訴。手術費缺口如巨石壓在這個家庭上,這位曾在工地扛過無數水泥袋的漢子,卻因無力支付二次手術費用,體內固定的鋼板遲遲未能取出,導致手臂無法正常抬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未繳納工傷保險的企業需全額承擔10萬余元賠償,但因資金周轉困難,企業賬戶余額僅夠維持當月工人工資的發放。10萬余元,同樣也壓得企業喘不過氣。 “農民工等不及要救治,企業經不起再折騰,必須找到平衡他們權益的‘最大公約數’。”面對“兩難”困局,我創新“救治綠色通道+紓困緩沖帶”調解路徑,在“救命錢”和“生存線”之間找到了平衡點,為雙方牽起矛盾化解的“雙向救生繩”。 根據老劉迫切的實際需求,我制定先行賠付2萬元手術款、剩余款項按照工程回款周期分期支付的方案。該方案既保障農民工及時就醫的訴求,又給予企業一定的履行緩沖期,避免企業因訴訟陷入經營危機,因此一經提出便獲得雙方的一致同意,雙方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 收到首期2萬元賠償款當天,老劉就預約了鋼板拆除手術。更令人欣慰的是,獲得喘息的企業方已承接新項目重新開工,還將該案調解協議張貼在項目公示欄,并著手在內部設立農民工權益保障基金。“法官既算清我們以前的法定賬,又幫我們規劃出持續發展的長遠賬,這樣的司法服務讓我們企業重拾信心。”企業負責人的話讓我無比欣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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