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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書來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美談是中華民族鄰里相處和睦謙讓的例證,也體現了古人化解矛盾的智慧。處理鄰里糾紛,如何找癥結拆“心墻”、引導當事人互諒互讓,是開展調解的重中之重。 近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靈川法庭法官劉志猛聯合鎮村調解員化解了一起長達6年的宅基地糾紛,為鄰里雙方拆除“心墻”、重拾情誼,讓“六尺巷”的故事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綻放新光彩。 困局:老宅難轉又難收 “我們當初約定了,我將家里老宅轉讓給老鄭,每畝按60萬元計算……”村民老王在遞交訴狀時,向法庭工作人員講述了事情經過。 2018年,老王與鄰居老鄭就老宅轉讓事宜達成合意,并簽訂《宅基地轉讓協議》。之后,老鄭支付了10萬元定金。2019年2月,雙方及見證人到現場共同測量確認老宅總價款為63萬元,老鄭現場動工并在房屋里放置杉木等物品。 “沒想到,后面他會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剩余款項,又說要解除協議。我提出讓他歸還老宅,他卻拒絕返還,你說這叫什么事情?”老王雙手一攤,表示不解。 據了解,此事原先已由多部門介入調解,但雙方的矛盾非但沒有化解,反而愈積愈深、愈演愈烈。無奈之下,老王一紙訴狀遞至法院。“我的訴求很簡單,既然他沒有足額支付轉讓款,還占有我們的房子,甚至將門鎖住不讓我們上去,那我要收回房屋,他應該馬上搬離!”老王說。 此后,法庭工作人員與老鄭取得聯系,并送達起訴材料。老鄭對此也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收房可以,他們要退還我支付的定金。院子里的水溝還是我修建的,他們應該把修建水溝的費用一并支付給我!” 破局:聯調聯動找癥結 承辦法官劉志猛在收到案卷材料后,對案情進行全面梳理,并與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交流。考慮到該案涉及農村宅基地,衍生關系復雜、矛盾較為尖銳,且兩家積怨已久,僅憑一紙判決并不能真正解決雙方矛盾,劉志猛決定運用多元聯動的手段——聯動轄區司法所、派出所、村民委員會等各方調解力量,凝聚合力共促矛盾化解。 為找準問題癥結,劉志猛一方面多次向兩名當事人所在的村居、鎮司法所及屬地派出所了解糾紛緣由、發展,精準總結梳理矛盾癥結,并與調解員共商對策。另一方面,他組織雙方及鎮村調解員一同前往現場查看,充分發揮鎮村調解員“熟人”優勢,與法官法律專業知識優勢形成互補,依據老宅實際情況,針對性開展現場調解、勸導工作,做到法理情有機統一。 終局:重新修復鄰里情 經過深入了解,雙方的矛盾焦點集中在定金返還及水溝修建費用承擔問題。老鄭認為是老王未按約定將老宅權屬材料交付給他,才導致他后續沒有支付房款,過錯方是老王,故應該由老王退還定金,并支付水溝修建費用。 “不可能,他占用了我家老宅這么久,還不支付剩余房款,我們沒有錯!”老王拒絕返還定金,“至于水溝問題,他要求的修建費用太高了,他可以自己拆除搬走。” 經過多次勸導,雙方仍劍拔弩張。劉志猛與調解人員計劃運用“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做好釋法析理工作。一方面,劉志猛從法理角度向老王釋明雙方簽訂的《宅基地轉讓協議》效力問題,并從情理角度講明拆除建排水溝所帶來的不便;另一邊,調解人員耐心做老鄭的思想工作,引導他從雙方的鄰里情誼考慮問題。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你們都是多年老鄰居了,今天大家各退一步,把問題一次性都解決了,你們看成不成?” “行吧,這個事情耗了6年多,早就該解決了。” “你把老屋還我,排水溝也不要拆了,我補一點錢給你。” 在劉志猛和調解人員苦口婆心的勸說下,老王與老鄭終于放下心中芥蒂,達成調解協議,由老鄭返還老宅,老王向老鄭支付修建水溝的部分費用。 至此,這起牽絆雙方6年的宅基地使用權糾紛順利化解,多年積怨自此煙消云散。 “謝謝劉法官!”事后回訪電話中,老王和老鄭都向劉志猛道謝,語氣中帶著如釋重負的松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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