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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看似簡單,實則涉及復雜法律關系和人情糾葛。近日,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涉及情侶情感破裂后的民間借貸糾紛。 2023年8月,李女士與張先生發展為情侶關系。交往期間,李女士通過銀行及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向張先生陸續轉賬共計600余萬元,張先生亦向李女士陸續轉賬200余萬元。2024年底,李女士與張先生感情破裂,即以民間借貸糾紛訴至鼓樓法院,訴請張先生歸還400余萬元。 拿到案卷后,承辦法官張黎明敏銳地察覺到,該案并非一起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首先,李女士所主張的600多萬元中,有200多萬元系轉至案外人名下賬戶,且無直接證據證明該200多萬元轉賬受張先生指示。其次,轉賬中僅有200多萬元可從雙方微信聊天記錄中明確體現是張先生向李女士的借款,李女士無充分證據證明其余款項的性質。此外,張先生否認李女士所主張的“雙方系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觀點,辯稱案涉款項系雙方共同生活所發生的支出以及部分贈與。雙方意見分歧巨大,情緒也都十分激動。 若僅以“證據不充分”為由一駁了之,不僅當事人高昂的訴訟成本無法挽回,糾紛也并未實質性化解,反而會激化矛盾。張黎明決定找到一種方式實現案結事了與矛盾紓解的雙重平衡。 為促進案件取得進展,張黎明數次約談雙方當事人,發現他們雖然矛盾尖銳,但仍有調解空間。在多次梳理證據材料中數百筆流水后,張黎明有了清晰的調解思路。 張黎明再次“背靠背”約談雙方。他向李女士釋明,李女士主張的借款中存在轉到案外人名下賬戶的款項,李女士若堅持以民間借貸法律關系主張該筆款項返還,可能面臨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此外,張黎明向張先生表示,李女士向張先生的大額轉賬已經超出一般情侶共同生活的必要性以及超出一般贈與的范疇,張先生所主張的共同生活支出以及贈與能否成立亦有待考證。張黎明細致梳理轉賬記錄,向當事人區分借款與贈與款、大額經濟往來與小額日常消費支出等不同類型款項的性質后,雙方情緒逐漸穩定。 “難道我付出的感情與金錢就這樣白白浪費了嗎?”李女士向張黎明嘆息道。張黎明當即勸解,愛情需要感性投入,但經濟往來需要理性對待;感情破裂后,以訴訟泄憤無法解決實際問題,互諒互讓更有利于化解糾紛。 在充分引導雙方回顧感情經歷,正視“情債”背后復雜動機后,雙方均同意協商解決糾紛。張黎明隨即組織雙方對賬,確定雙方為共同生活支出的開銷后,最終達成調解方案,由張先生向李女士償還總計300萬元。 法官寄語》》》 “明晰法律規則、保留必要證據,既是對自身權益的保護,也能讓戀愛關系更加純粹健康。”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法官 張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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