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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您下單,我偷貨!”配送員變身“倉庫大盜”,根據(jù)網友的下單需求,4個月內通過“螞蟻搬家”的方式,陸續(xù)偷走公司價值29萬余元電器,在二手交易平臺出售獲利。近日,廈門海滄法院公布了這起案件。 2024年6月至10月,某電器公司配送員小李動起歪腦筋,他根據(jù)倉庫物品的型號到購物平臺上選擇相應照片或給實物拍照后,低價上架至二手平臺。待客戶下單后,他通過運貨的工作便利,多次將電器偷走,通過二手交易平臺低價出售。同年11月,警方在小李租住處將其抓獲。到案后,小李如實供述罪行,并全額賠償損失,取得公司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利用工作便利秘密竊取公司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小李在本案中具有坦白、認罪認罰、全額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并取得公司諒解等情節(jié),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法官提醒:作為企業(yè)方,應進一步加強企業(yè)的內部管理,完善監(jiān)督機制,避免出現(xiàn)財產受損的情況;作為從業(yè)人員,更要恪守職業(yè)道德,切勿心存僥幸,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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