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察履職護“野”行 ——大田縣檢察院多措并舉筑牢野生動物保護防線 “當1000多只山麂死體出現在面前時,我們不禁為之震驚。”提及去年辦理的盧某非法收購、出售陸生野生動物案,大田縣檢察院檢察官楊曉蘭記憶猶新。 2024年7月16日,大田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桃源鎮盧某涉嫌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民警迅速抵達案發現場,當場查獲被宰殺的野豬、山麂等動物死體。警方經初步摸排發現,盧某長期從多人處收購野生動物,經褪毛宰殺后銷往三明、廈門、漳州等地,涉案人員眾多。更棘手的是,其租賃的住所內還囤積著大量的山麂死體。涉案野生動物數量如此之多,盧某微信交易記錄人員達幾百人,如何快速理清案件思路,固定案件證據? 大田縣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辦案組提前介入,會同公安局及時了解案件情況,梳理案情。針對盧某供述稱其只是“中間商”這一重要信息,承辦檢察官楊曉蘭通過細致梳理其微信交易記錄,精準鎖定上游出售人員與下游購買人員信息,同步收集交易時間、金額、野生動物種類等關鍵證據,為后續偵查提供有力支撐。最終,檢察機關依法監督公安機關對11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實現從“中間商”到“上下線”的全鏈條打擊。 同時,楊曉蘭在翻閱盧某與出售人員的微信轉賬記錄及供述等證據材料時,敏銳發現其與肖某存在異常資金往來——2023年以來,肖某通過微信向盧某轉賬2萬余元,備注信息模糊。結合肖某的筆錄與盧某的供述,楊曉蘭順藤摸瓜,證實了肖某長期非法獵捕山麂、野豬并出售給盧某的事實。 面對這一關鍵線索,楊曉蘭依法制作《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要求大田縣公安局對肖某及時補充偵查移送起訴。2024年10月31日,大田縣公安局對肖某立案偵查,徹底斬斷了非法交易鏈條,也做到了“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 案件辦結不是終點,而是社會治理的新起點。“關于該案中100余名人員購買野生動物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以食用為目的購買野生動物的行為是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楊曉蘭說。 針對涉案購買人員大多系為食用,且人數眾多,涉及面廣,行政處罰難度大等問題,大田縣檢察院主動作為,邀請人大代表、公安局、林業局代表召開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代表們的意見和建議,依法向縣林業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對涉案購買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大田縣檢察院還利用關鍵時間和重要節點,以集中宣講、擺攤設點、張貼海報等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打破群眾“野味”是“美味”的錯誤觀念,營造全社會共同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良好氛圍。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