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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在一起銷售偽劣產品罪罰金追繳案件中,被執行人家屬主動與寧化法院聯系,希望能夠代為繳納罰金。 2023年7月,被告人李某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六十二萬元。判決生效后,李某罰金遲遲未繳,2024年6月,該刑事追繳罰金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考慮到被執行人李某在監獄服刑,暫無履行能力,執行法官聯系到李某的家屬進行釋法說理,并告知其不履行罰金的不利后果。因家屬未能及時籌集到足額款項,執行程序陷入僵局。 李某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得減刑、假釋的機會,但因所犯財產刑罰尚未履行且進入執行階段,未能順利辦理減刑、假釋。 今年7月,李某家屬主動聯系到執行法官了解繳納罰金事宜。隨后,李某家屬將罰金足額繳納至法院賬戶,寧化法院出具相應結案證明,李某家屬得以順利前往監獄辦理減刑、假釋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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