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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開展刑事裁判涉財產執行案件集中執行統一行動,并邀請福清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3名檢察官現場監督見證。 當天,隨著福清法院執行局局長一聲令下,20多名執行干警立即兵分兩路,前往各個執行現場查找刑事涉財案件的被執行人。 行動中,執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查找被執行人。執行干警與檢察官一同向被執行人和現場群眾宣講法律知識,講明刑罰財產刑執行是通過對犯罪分子的經濟制裁、剝奪犯罪分子再次實施犯罪的資本,對犯罪分子起到懲罰和教育作用,從而預防再次犯罪,達到維護法律尊嚴和刑事判決的權威性、懲罰和預防犯罪、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 同時,面對未找到蹤跡的被執行人,執行干警借助電話聯系、張貼傳票或向其家屬釋法明理的方式,要求并通知被執行人擇期前往法院協商退贓退賠事宜。 此次執行行動,檢察官全程參與,是法檢兩院共同破解“執行難”問題的新實踐,促進了法檢兩院的聯動協作。今年以來,福清法院共執結刑事涉財案件438件,執行到位金額1466.6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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