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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婚介費說不退就不退,哪有這樣的道理!”龍巖市區一體綜治中心的大廳里,25歲的小王滿臉焦急,帶著難以掩飾的委屈。 今年5月,小王在母親的推薦下與龍巖一家婚介機構簽訂了《會員服務合同》,交了2.8萬余元服務費。可小王第二天就發現,合同內容和婚介口頭承諾的大相徑庭。想解約退款時,對方卻拿出合同里“30%違約金”的條款,一口咬定不能全額退還。多次協商無果后,小王抱著最后一絲希望,走進了綜治中心的婚姻家事調解室。 調解室里氣氛略顯凝重。龍巖市婦聯副主席傅曉暉、新羅法院退休法官呂曉紅、新羅區婦聯權益部干部丁紅連已端坐桌前,桌上攤著那份引發糾紛的合同和小王提交的相關材料。 “小王,你先別急,慢慢說清楚事情的經過?!备禃詴煖睾偷穆曇袈氏却蚱瞥聊?,她順手將一杯水推到小王面前,“從你決定找婚介,到簽合同、發現問題,每一個細節都可以跟我們講講?!?/p> 小王深吸一口氣,開始講述事情的來龍去脈。呂曉紅一邊認真傾聽,一邊拿著筆在合同上圈點標注,時不時與小王確認細節:“婚介當時承諾的‘精準匹配’具體是怎么說的?合同里這一條的表述和承諾有哪些不一樣?”丁紅連則在一旁快速記錄,將雙方爭議的焦點——口頭承諾與合同條款的差異、違約金比例的合理性一一列在紙上。 等小王說完,婚介機構的負責人也應約來到了調解室。負責人一坐下就強調:“我們是按合同辦事,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小王自己簽了字,現在說退就退,哪能這么隨意?”負責人語氣強硬,還特意指著合同里“概不退還”的條款,“這都是提前說好的,小王當時也沒提出異議。” 傅曉暉沒有直接評判,而是先讓負責人詳細解釋合同條款的制定依據。等對方說完,她才緩緩開口:“咱們做服務行業,誠信是根本。你們口頭承諾和合同內容不一致,這本身就容易讓客戶產生誤解?!彼掍h一轉,目光落在合同上的格式條款上,“而且這些條款,你們是不是所有客戶都用的一樣的版本?有沒有跟客戶逐條解釋過其中的含義?” 這時,呂曉紅接過話頭,拿出民法典,翻到第四百九十七條,語氣沉穩且帶著不容置疑的專業:“這條法律明確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你們合同里‘概不退還’的表述,明顯是在免除自身可能存在的違約責任,這樣的條款從法律層面來說是站不住腳的?!?/p> 見負責人眉頭緊鎖,似乎還想爭辯,丁紅連適時說道:“我們也理解,你們前期也做了一定的準備工作,有一定成本。但小王剛簽合同一天,還沒享受任何服務,全額扣除30%的違約金確實不太合理。咱們不如各退一步,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p> 調解員你一言我一語,既講法律依據,又談情理道義。他們先肯定小王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簽約時確實有審慎核對的義務,讓小王認識到自己也有疏忽之處;接著又明確指出婚介機構在合同制定和履行過程中的問題,強調格式條款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擋箭牌”。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耐心溝通,婚介機構負責人的態度漸漸軟化。傅曉暉趁機提出建議:“扣除一些合理的工本費,把剩下的費用退給小王,這樣既考慮了你們的實際支出,也維護了客戶的合法權益,還能避免事情鬧大影響你們的口碑,您覺得呢?” 負責人沉默片刻,點了點頭:“行,就按你們說的辦。工本費我核算了一下,1200元比較合理。” 當婚介機構當場將2.7萬余元退到小王賬戶上時,小王激動地握住調解員的手:“太謝謝你們了!本來以為這筆錢要不回來了,沒想到綜治中心這么快就幫我解決了問題?!被榻樨撠熑艘菜闪丝跉猓骸半m然有點損失,但通過這次調解,我們也明白以后合同條款得更規范,多謝幾位的指導?!?/p> 這場糾紛的圓滿化解,只是龍巖市區一體綜治中心日常工作的一個縮影。在這里,調解員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耐心的溝通技巧和真誠的服務態度,將一件件棘手的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讓群眾感受到法律的溫度,也讓“有矛盾找綜治”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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