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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日前,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翔安大隊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查獲一起擅自破壞公路設施案件。某施工單位未取得許可,擅自占用公路綠化帶開展頂管施工準備,造成綠化植被損毀、兩個公路石墩移位破損。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停工,要求限期恢復原狀,待審批手續完善后方可復工。 當日10時許,執法人員在翔安北路巡查時發現,一臺大型頂管施工車輛違規停放在公路綠化帶內,周邊草坪被碾壓受損,兩個防護石墩也被挪動。面對詢問,施工負責人康某坦言,因想趕工期心存僥幸,趁天氣好先做施工準備,尚未申請相關許可。 “公路綠化帶和防護設施是交通安全的重要屏障,擅自破壞既違法又存在安全隱患。” 執法人員嚴肅告知康某,依法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停工并限期修復。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定,此類違規行為最高可處罰3萬元,造成損失的還需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執法部門表示,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先審批、后施工”原則。市民若發現類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28舉報,廈門交通執法將堅持“嚴執法+強引導”,全力守護公路路域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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