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從無法聯系到自動現身要求調解,福鼎法院通過保全措施找出“隱身”被告。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調解該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推動案件從“無解”到“有解”。 某傳媒公司是一家由國外某公司全資投資的中國公司,經授權獲得了該國外公司原創動漫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復制權等多項著作權。游某未經授權,擅自在淘寶店鋪銷售使用了該公司原創動漫卡通形象的產品。今年3月,該公司以游某侵害其著作權為由訴至福鼎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通過電話、郵寄、上門送達等方式均無法聯系到被告,最終只能通過公告送達訴狀、應訴通知書等訴訟材料。為更好地解決雙方的糾紛,承辦法官建議該公司申請對游某采取保全措施,希望通過凍結線上支付賬戶迫使游某主動現身。 果不其然,在微信、支付寶等賬戶被凍結后不久,游某主動現身與法院取得聯系,并表示希望通過調解解決糾紛。因游某身在外地,承辦法官遂在線為雙方當事人組織“面對面”調解。 經過法官的釋法說理和利弊分析,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游某一次性支付賠償款,該公司在收到款項后第一時間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措施。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