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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25日訊 我的車我做主,覺得車身顏色不好看,想換顏色就能換顏色嗎?近日,平潭一車主因未辦理車身顏色變更手續被平潭公安交警查獲。 3月17日,平潭交通警察支隊騎警隊執勤民警在潭城路農貿市場周邊整治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時發現,一輛白色別克小車在農貿市場福建惠佳醫藥店鋪門口違法停放。民警查詢該機動車信息,發現該車車身顏色登記為黃色,與眼前的白色不相符,且未登記聯系電話。 經再次核查比對該車車輛號牌、車型、品牌、車身顏色,確認該車涉嫌私自改變車身顏色,未按規定時限辦理登記,民警遂按嫌疑車輛進行拖移處置。 當日中午,車主前來交警支隊處置,民警依法對車主私自改變車身顏色且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行為處以罰款150元扣1分的處罰。 (記者 陳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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