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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待業的男子苦于沒錢買煙抽,便三次“光臨”雜貨店偷香煙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4月1日訊 寧化縣安樂鎮街上的一雜貨店,在短短4個月的時間內,被同一名男子3次“光臨”,共盜走香煙累計24條,涉案價值約6000余元。目前,該名男子已被寧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抓獲嫌疑人 香煙屢被盜 3月16日,寧化縣公安局安樂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一店主報警,稱其在安樂街上開了一個雜貨店,接二連三被人盜取多條香煙。“就是這個人!你們看!”店主還向派出所提供了被盜具體時間點及雜貨店公共視頻抓拍的一張嫌疑人戴口罩的模糊照片。 安樂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所長帶隊到雜貨店進行調查,發現竊賊只盜竊了香煙,未盜取其他錢財,且雜貨店沒有被大肆翻動的痕跡。經初步認定,該竊賊很可能是熟悉該店的本地人。循著這一線索,民警對周邊群眾進行走訪調查,收集線索。 發現嫌疑人 在辦案中,民警察覺到照片中的嫌疑人雖戴著口罩,但身形及神態與轄區重點人口系統中有盜竊前科的陳某十分相似,并將這一情況匯報給所領導。 經走訪了解,陳某確實在雜貨店被盜期間有在安樂街上活動過,但他目前已不在安樂鎮。于是,該所將陳某列為重點嫌疑對象開展調查,協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對嫌疑人軌跡進行摸排,并通過秘密走訪取得了陳某的聯系方式。 為避免打草驚蛇,該所所長急中生智,以村部可免費辦理醫社保為由,讓輔警打電話與陳某取得聯系,告知陳某必須本人回來辦理。電話中,陳某信以為真,答應會回村辦理。3月18日下午,剛剛回到村口的陳某被早已埋伏好的民警當場抓獲。 煙癮成動機 到案后,陳某對其盜竊事實供認不諱,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原來,2019年11月以來,由于生意失敗,身無分文在家待業的陳某被自己極大的煙癮困擾,苦于沒錢買煙抽,便對家附近的一家雜貨店心生歹念。 知道雜貨店老板是兩名老人,老人習慣早睡,于是陳某選擇夜深人靜時作案。事先踩過點后,陳某知道雜貨店有兩個卷簾門,且卷簾門是用十字鑰匙才能打開,第一次作案時,他就用十字鑰匙試試能不能打開。 “在嘗試的過程中,我發現雜貨店的左側卷簾門的鑰匙插在屋內的鎖芯里,于是就用十字鑰匙從外面插進鎖孔,把里面的鑰匙頂出掉到屋內地上……”陳某向警方供述了其如何拿到鑰匙、打開卷簾門進入到雜貨店的過程。 被依法刑拘 由于多年在安樂生活,陳某早已熟悉該雜貨店情況,他走到店內后方的儲藏室拿走了數條香煙。離開后,又將鑰匙用原方法放回屋內。而后,陳某發現盜竊后,雜貨店老板并沒有引起重視,于是又分別在2019年12月和2020年3月,用同樣手法對雜貨店香煙進行盜竊,涉案價值共達6000余元。 忍無可忍的雜貨店老板在第三次被盜前安裝了公共視頻,并在第三次盜竊后選擇報警求助。目前,陳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寧化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本報記者 黃麗青 通訊員 翁駿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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