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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16日訊 日前,平潭綜合實驗區海壇金座3棟5單元地下室小車發生自燃,接到指揮中心調度后,嵐城消防救援站迅速出動兩輛消防車,7名指戰員前往現場處置。 當指戰員到達小區地下室,看到煙霧繚繞,冒出的滾滾濃煙籠罩著事故現場上空。救援站指揮員和一名班長在報警人的帶領下到達自燃車輛附近,自燃車輛已經處于猛烈燃燒狀態。指揮員立即進行戰斗部署,一方面鋪設水帶出兩支水槍消滅明火,另一方面做好地下室內人員疏散,并在入口處做好警戒。經過20余分鐘的撲救,自燃小車明火終于被撲滅。 因小區地下室排煙系統損壞,指揮員又安排3班車兩名人員攜帶排煙機至地下室入口處,經過長達30分鐘的排煙,煙氣才基本消散完畢,在進一步深入地下室確認小車無復燃跡象后,消防員收檢器材歸隊。 (林澤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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