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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組團”販賣高考試題答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4日訊 身為高校大二學生的林某不想著好好規劃自己的大學生活,而是為了賺零花錢,和朋友劉某文打起了販賣高考試題、答案的主意。他們不僅在貼吧上尋找“槍手”,聯系“客戶”(考生),還網購用于作弊的智能手表。近日,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某、劉某文分別被判處刑罰。 共謀賣高考答案賺錢 2019年5月底,在某高校讀大二的林某覺得自己的零用錢不夠花,便和劉某文共謀買賣2019年高考試題、答案賺錢。林某通過網絡找到安徽籍高考復讀生朱某(另案處理),經雙方協商,林某以4萬元的價格將2019年高考試題、答案賣給朱某,朱某隨即通過微信轉賬200元給林某,又于2019年5月31日轉賬39800元到林某指定的銀行賬戶,林某將主要錢款交由劉某文管理。之后,林某網購智能手表并寄給朱某,用于朱某高考時接收答案。 朱某付款當天,林某想著朱某家庭條件應該不錯,便想多弄點錢花。于是,林某以朱某轉入的銀行賬戶已是死卡,需聯系并支付轉賬金額20%的手續費后才能拿到錢為由,再次騙取朱某8000元,并非法占為己有。 “生意”接二連三上門 與此同時,劉某文在貼吧上聯系到了有著同樣需求的高考考生滕某(另案處理),并將其聯系方式推送給了林某。 林某又通過滕某介紹,添加了能提供當年高考題的楊某(另案處理),楊某表示他將在高考的考場上用手機拍攝的形式將高考試題傳給“槍手”,由“槍手”作答后,再將高考試題和答案傳輸給林某,林某因此支付給楊某1000元定金。 之后,林某為獨吞錢款,假借朱某的母親發現朱某向其二人購買高考試題,認為其二人是騙子,要求退還購買高考試題的款項理由,讓劉某文退還錢款。劉某文擔心事情暴露,便將違法所得35000元轉至林某指定的賬戶。 被警方抓獲數罪并罰 2019年6月7日上午,林某將從楊某處購得的2019年全國高考語文試題、答案,通過短信和聊天軟件發送給正在參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朱某、滕某,并告知劉某文。 自以為做的天衣無縫的林某、劉某文二人,萬萬沒有想到他們的一舉一動皆在公安機關的掌控之中,楊某也因在考場作弊被監控老師當場抓獲。 2019年6月7日下午,林某、劉某文在沙縣家中分別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林某、劉某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林某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又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詐騙罪行。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林某、劉某文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非法向他人出售、提供高考試題、答案,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出售、提供答案、試題罪。遂作出宣判,被告人林某犯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被告人劉某文犯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宣判后,被告人林某不服一審判決向三明中院提出上訴。三明中院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報記者 黃麗青 通訊員 鄭景上 范茜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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