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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縣檢察院辦理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7日訊 你是不是也時常困惑,為什么微信群里的紅包總是搶不到?除了手快,是否有人用上了搶紅包的“外掛軟件”?近日,松溪縣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相關案件,被告人葛某、劉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經過法庭審理及合議庭評議,松溪縣人民法院采納了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量刑建議,認定被告人葛某、劉某的行為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情節嚴重,判處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劉某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出庭檢察官宣讀起訴書 松溪縣檢察院成立辦案小組進行案情分析 破解軟件 非法獲利被抓獲 2018年3月,林某(另案處理)通過網絡技術論壇找到被告人葛某并讓其幫助自己破解一款名為“火箭”的外掛軟件。葛某在破解的基礎上修改授權地址、更改軟件名稱,后將軟件命名為“小火箭5.5-完美視頻”,從而非法獲利人民幣12000元。 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間,被告人劉某從林某處取得“小火箭5.5-完美視頻”軟件代理權,向林某支付人民幣16660元用于購買了55個授權碼,而后通過微信平臺將該外掛軟件授權碼分別出售給羅某、蔡某、潘某等人(均另案處理),銷售額為23722元,非法獲利人民幣7062元。 經鑒定,該軟件對騰訊微信實施了未授權的增加、修改操作,繞過了微信安全保護措施,控制騰訊微信實現額外功能,對騰訊微信的正常操作流程形成了干擾,屬于破壞性程序。 劉某、葛某分別于2018年6月26日、10月12日被松溪縣公安局抓獲。 抽絲剝繭 甄別涉案嫌疑人 2019年5月,松溪縣公安局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將林某、葛某、劉某、羅某、蔡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松溪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件受理后,面對涉案罪名、犯罪手法新穎、賬目繁雜的新類型案件,松溪縣檢察院立即成立了辦案小組,經初步研判,該案系一起利用微信“外掛軟件”實施犯罪的新型網絡犯罪案件。通過對案件事實和證據的進一步剖析,承辦檢察官敏銳發現本案的焦點:犯罪嫌疑人林某、葛某、劉某、羅某、蔡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中的“違法所得”是否應扣除犯罪成本?上述爭議焦點也直接關系到本案的嫌疑人林某、羅某、蔡某是否構成犯罪。 為了確保準確定罪,不枉不縱,檢察官發揮主體責任意識,查閱檢答網、法律庫、司法判例、法律書籍以及請教資深的技術專家及法律專家。 2019年6月,針對案件爭議焦點,刑檢部門多次召開內部案件研討會,最后一致認定,該罪名中的違法所得應扣除成本。2019年6月17日,針對林某、羅某、蔡某在扣除成本后不構成犯罪以及案件事實不清等情況,松溪縣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并要求對林某、羅某、蔡某另案處理。 引導偵查 厘清管轄權問題 在確定葛某、劉某為本案的被告人后,辦理該案的另一難題也接踵而至,嫌疑人葛某與劉某在案發之前并無交集,而作為倆人的中間人林某,不構成犯罪,案件的最初立案地、葛某的作案地、居住地均不在松溪,對于葛某的犯罪行為松溪縣檢察院是否有管轄權? 而此類情況,目前尚無具體司法解釋可供參考,為了避免案件后續處理過程中的爭議,2020年5月,公、檢、法三家召開聯席會議討論, 對于管轄權問題最終達成共識。 為將案件的定性和取證工作做扎實,針對新型網絡犯罪案件中電子類證據易滅失、易篡改的特點,承辦檢察官就案件中偵查機關未進行全面深入偵查,如源文件“火箭”軟件來源、與升級后的“小火箭5.5-完美視頻”之間的區別、授權碼使用、購買等情況,積極與偵查人員溝通,引導偵查人員取證,對現有證據的補充和強化提出了17項補充偵查意見。 申請出庭 助推庭審指控工作 為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實現庭審實質化,松溪縣檢察院積極推進四類人員出庭作證,助推庭審指控工作。 2020年7月13日上午,松溪縣檢察院申請偵查人員李某出庭向法庭說明情況。為確保庭審穩步有序進行,檢察官辦案組精心制作偵查人員出庭預案,向偵查人員告知出庭權利義務,幫助偵查人員熟悉出庭規則,偵查人員出庭后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當庭簽署《保證書》,并就提取檢材的來源、提取程序等問題接受公訴人的詢問,對案件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再次進行了證實。 通過庭審的舉證質證及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相關的證據證明力得到強化,準確、全面、有效地證實了葛某、劉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的犯罪事實,松溪縣人民法院最終采納了全部證據材料。 檢察官提醒: 微信“外掛軟件”打破了微信在功能和生態上的平衡,引發了木馬傳播、紅包賭博、惡意騷擾等一系列嚴重的安全問題,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對本案涉案人員進行定性,體現了刑事法律對互聯網犯罪的規范和警示作用。檢察官提示,微信不能開外掛,人生更開不了“外掛”。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鄭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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