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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凌偉: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與被告黃凌偉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上述的訴訟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審判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何加堂: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與被告何加堂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方(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相關證據及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等。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上午九點(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王藝麗: 本院受理原告李錦芳與被告王藝麗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和30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下午15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張國斌: 本院受理(2020)閩0602民調235號原告福建漳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張國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劉珠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劉珠英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及相關證據、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和30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巷口法庭第一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林建勛: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林建勛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及相關證據、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和30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巷口法庭第一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陳藝宏: 本院受理(2020)閩0602民調1174號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陳藝宏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韓志強: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韓志強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和30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下午15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張月珠: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張月珠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和30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下午15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翁少鋒: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翁少鋒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及相關證據、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和30日內。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曾龍峰: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曾龍峰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廉政監督卡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林志宏: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林志宏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上述的訴訟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審判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吳和池: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吳和池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上述的訴訟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審判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鄭文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鄭文杰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上述的訴訟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審判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何妙龍: 本院受理(2020)閩0602民調1173號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何妙龍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郭煒華: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郭煒華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上述的訴訟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審判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邱揚輝: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邱揚輝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下午15時0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郭文濤: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郭文濤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下午15時0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陳麗珍: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陳麗珍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方(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相關證據及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等。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上午九點(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章斯淵: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章斯淵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方(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相關證據及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等。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上午九點(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被告陳陽輝、被告李麗芳: 本院受理原告郭水月與被告陳陽輝、被告李麗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8221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巷口人民法庭(漳州市薌城區元光北路4號)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吳毅斌、戴智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滄區支公司與被告吳毅斌、戴智燕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8332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林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宗億電器有限公司與被告林文彬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鄭志亮: 本院受理(2021)閩0602 民初787號原告鄭藝霖與被告鄭志亮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辨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張瑞飛: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與被告張瑞飛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上述的訴訟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審判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黃孝輝、劉米壽、謝萍桂、張文堅: 本院受理原告倪慶光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閩0902民初510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黃孝輝、劉米壽、謝萍桂、張文堅: 本院受理原告黃麗斌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閩0902民初486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劉米壽、謝萍桂、張文堅: 本院受理原告林薈霞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閩0902民初489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王玉兵、林美玉(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鎮埕邊村王厝里2-1號): 本院受理原告王好筆與被告王玉兵、林美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王好筆不服本院(2020)閩0181民初6429號民事判決,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你們離開原址,去向不明,無法直接送達,依照相關規定,向你們公告送達民事上訴狀副本及上訴證據副本。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陳日洪: 本院受理原告陳文樂與被告陳日洪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802民初8708號民事判決。該判決判令:1.陳日洪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陳文樂借款本金242656.17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日始至款清之日止以當月尚欠借款本金為基數按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2.駁回陳文樂的其他訴訟請求;3.案件受理費10021元,減半收取計5010.5元,由陳文樂負擔1610.5元,陳日洪負擔3400元。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 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鄭永: 本院對林作忠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閩0123民初1699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周在忠: 本院對陳智育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閩0123民初1031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連江縣久福供應鏈管理合伙企業、天津萬通恒信集團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烏魯木齊明道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連江縣久福供應鏈管理合伙企業、趙小林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趙小林申請,本院依法追加天津萬通恒信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三人參加本案訴訟。現依法向天津萬通恒信集團有限公司公告送達參加訴訟通知書、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告知書,并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開庭傳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天津萬通恒信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及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并在天津萬通恒信集團有限公司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連江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李麗: 本院受理原告謝起來與被告李麗離婚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及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并在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連江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羅文駿: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訴你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去向不詳,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9:30時(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315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吳衛紅、江玉華: 本院受理原告羅玉妹與被告吳衛紅、江玉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因你們去向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481民初3174號民事判決書及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及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送達期屆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林增金: 本會受理申請人何白芳與被申請人林增金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2021)榕仲受17號],現向你公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等。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答辯、選定仲裁員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上述案件將于選定仲裁員期限屆滿后第一個工作日依法組成仲裁庭,本案定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在本會第三仲裁室開庭審理。你們應于仲裁庭組成后第一個工作日到本會領取《仲裁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本會地址:福州市楊橋東路142號楊橋大廈一層)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2月10日 榮德銨家新型材料(福州)有限公司: 本會受理申請人福清市東楠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與被申請人榮德銨家新型材料(福州)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案[(2021)榕仲受15號],現向你公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等。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答辯、選定仲裁員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本案將于選定仲裁員期限屆滿后第一個工作日組成仲裁庭,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9:30在本會第一仲裁室開庭審理。請于仲裁庭組成后第一個工作日到本會領取《仲裁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2月10日 公 告 福建省禾盛到家供應鏈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秀錦與你單位因勞動報酬等爭議一案,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榕倉勞人仲案字[2020]734號《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裁決,可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超過法定期限,本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倉山區勞動人事 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1年2月10日 變更聲明 青島永祿弘貿易有限公司更改為泉州永祿貿易有限公司,現青島永祿貿易有限公司公章(印章編號:3702140436809,材質:原子公章)聲明作廢。 泉州永祿貿易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 粟周保: 本院受理原告林元亭與被告粟周保因民間借貸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送達本院(2020)閩0304民初5378號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曾風達: 本院受理原告陳龍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案號為:(2020)閩0304民初5343號),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證據材料、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西天尾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林國貴、陳雙: 本院受理原告方敏訴你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304民初4441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福建龍巖市金逸達貿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棵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訴你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304民初4093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余鈴冰: 本院受理原告方舒佳與被告余鈴冰離婚糾紛一案【案號:(2021)閩0125民初56號】,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清涼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永泰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羅善強、周楸新: 本院受理原告廖春香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案號:(2021)閩0125民初55號】,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清涼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永泰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張云翔: 本院受理原告朱必章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125民初2414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永泰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福建曉磊石材工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連江縣馬鼻鎮貴峰村民委員會與被告福建曉磊石材工藝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及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并在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連江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唐自力、福州銘林鋼塔鋼構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利安氣體有限公司與被告唐自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訴訟過程中,本院依職權追加福州銘林鋼塔鋼構制造有限公司為第三人參加本案訴訟。現依法向福州銘林鋼塔鋼構制造有限公司公告送達參加訴訟通知書,并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及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并在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連江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吳林燦、郭美蘭: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沙縣支行與被告吳林燦、郭美蘭信用卡糾紛一案,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27民初236號案件的起訴狀副本【訴訟請求:1.判令吳林燦償還信用卡欠款本金29464.3元、利息4667.16元、違約金1680.09元(利息、違約金暫計至2020年10月22日)及之后的利息、違約金;2.判令吳林燦支付原告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律師代理費2000元;3.判令郭美蘭對吳林燦的上述債務承擔共同還款責任;4.本案訴訟費用由吳林燦、郭美蘭承擔。】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及廉政監督卡等應訴材料。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天上午9時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沙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遺失聲明 羅源縣中房鎮陳言養食用菌種植場遺失公章一枚(編號:3501230023345)、陳言養私章一枚(編號:3501230023346),現聲明作廢。 羅源縣中房鎮陳言養食用菌種植場 2021年2月10日 三明市暉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劉暉: 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馳恒實業有限公司訴被告三明市暉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劉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1)閩0427民初6號】,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本案原告訴訟請求為:1.要求被告一返還貨款10萬元及資金占用利息63元;2.要求被告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要求被告承擔本案所有費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上午九時整在本院第六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沙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吳燕捷: 本院受理原告林煊輝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證據材料、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清流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黃用富: 本院受理原告賴政紅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證據材料、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清流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遺失聲明 戴華偉,遺失福建省閩江監獄警號3502018硬質一個、軟質一個。現聲明作廢! 聲明人:戴華偉 2021年2月10日 劉青山、辣木香(廈門)集團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皇家紅工藝家具有限公司與你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15日,自公告期屆滿之次日起計算。該案定于2021年5月7日上午9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判決。 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尹小杰: 本院受理原告李俊偉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15日,自公告期屆滿之次日起計算。該案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二號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黃聲樵: 本院受理福建三明國能投資有限公司訴南平市惠風運輸有限公司和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風險告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下午15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判決。 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遺失聲明 福建溢升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一枚,印章編號:3501020039725,現聲明作廢。 福建溢升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 福建祥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紀熙雄: 本院受理(2021)閩0403民初102號原告三明市三元區中南機電物資供應站與被告福建祥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紀熙雄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5時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杜蘭鳳: 本院受理(2021)閩0403民初56號原告吳木新與被告杜蘭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及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1年4月28日9時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則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公 告(第二次) 因公司停產多年沒對職工進行安置,經債權人申請2020年12月25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將公司廠房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部分電力設備進行了公開拍賣。根據長汀縣鞋業有限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決議,以1995年1月份在冊人員工資表及1999年12月停產時離開人員,按工齡進行經濟補償,(但已退休人員,調出人員、被公司除名人員、病故人員、合同期滿離廠人員不享受)。請有關人員自本公司第一次(2021年1月28日)公告之日起45日內,到本公司留守處(原廠辦公樓)登記,辦理相關手續,向長汀縣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超過公告截止日不到留守處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權利。 特此公告 聯系人:沈紹義 聯系電話:15860178592 福建省長汀鞋業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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