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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2日訊 “同一個模特,一樣的拍攝任務,就因為不同公司購買服務,勞務費總價天壤之別?這如果不是正常的市場行為,那就是存在貓膩…………”近日,晉江市公安局民警在廈門市集美區某小區內將涉嫌職務侵占罪的王某抓獲。 同行業務交流發現價差 2020年初,泉州某電子商務公司審計經理熊先生到晉江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報警,稱其公司前任攝影師王某存在職務侵占行為。王某,現年35歲,上杭人,因擅長拍攝,案發前,一直在泉州某電子商務公司擔任高級攝影師,全權負責公司拍攝業務,每月有著過萬元的收入。 事情要從一次交流會說起。就在熊經理報案的前幾天,其在與做運動品牌生意的同行交流時,發現自家公司攝影業務中,模特存在勞務費一年竟然可以比其他公司高出近10余萬元的問題,幾年下來金額不小。 作為審計經理的熊先生出于職業敏感,隨即到本地區及周邊城市了解模特收費情況,并找來攝影師王某了解、詢問模特價格高的原因。 王某以模特通過每小時收取100元“抽成”的行業規則作為理由,向熊經理做出解釋,而公司不接受這樣的理由,并要求王某退回近24萬元的“抽成”。退款后,王某離開該公司。 警方調查找出“價差”貓膩 因為報銷的勞務費與市場價格差距仍不小,事情并沒有因為王某的離職就此結束。 2020年初,晉江市公安局受理該案后,報銷簽單和宣傳出品顯示,王某所用的模特與同行使用的模特一樣。警方調查發現,在王某負責其公司業務兩年半的時間里,其代表泉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與上海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合作,由上海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提供模特為泉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新產品拍攝宣傳、產品照片。 經辦民警向上海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對賬、核實模特價格后,發現王某報賬與真實價格之間存在近50萬元(包含退回的24萬元)的“價差”。 為了找出“價差”的20余萬元,民警順著開票方找到了廈門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某,林某舉證只是出于朋友“義氣”與泉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簽訂合約、開具發票,并無獲利。因為虛開發票,等待林某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落入法網皆因心存貪念 到案后的王某交代,宣傳品拍攝完成后,公司便要求王某提供模特公司的發票以便支付勞務費,而模特公司這邊開票的話要增加10%的模特費用,王某找朋友林某了解后,發現開票只要支付4%的稅點,中間6%的稅點差額由王某收取。 時間久了,王某不滿足于只拿6%的稅點差額,加上報賬順利,王某在模特公司報價后,便在模特每小時費用的基礎上自行加價向公司報賬,從中賺取“價差”。 “我大學畢業后便進入公司,是公司給了我平臺和成長,我卻因一時貪念,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想到家中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顧,真是后悔莫及。”現已被警方依法刑拘的王某多次向辦案民警表示悔恨。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本報記者 葉華南 通訊員 劉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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