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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蓮: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陳碧蓮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閩0602民初1323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陳玉蓮: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陳玉蓮信用卡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602民初1495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嚴英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嚴英杰信用卡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602民初2834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吳炳輝: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吳炳輝信用卡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602民初2863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徐永南: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徐永南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閩0602民初2782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曾明強: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曾明強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閩0602民初508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李逸群: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李逸群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方(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相關證據及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等。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內,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十五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上午九點(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李逸群: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李逸群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劉科寶: 本院受理原告葉超雄與被告劉科寶、第三人甘燕通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602民初5108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鄭國惠(曾用名:鄭國輝): 本院受理原告林惠蓮與被告鄭國惠(曾用名:鄭國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602民初2924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遺失聲明 古田縣智閑貿易有限公司不慎遺失一枚公章(編碼:35092210000759),特聲明作廢。 古田縣智閑貿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陳振祥: 原告福建漳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陳振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602民初6731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陳國安: 本院受理原告賴榮深與被告陳國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602民初785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六十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王榮洪: 本院受理原告余深濱訴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告知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八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佛山市順德區雙爾實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思科硅材料有限公司與被告佛山市順德區雙爾實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27民初8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佛山市順德區雙爾實業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福建思科硅材料有限公司貨款306785.47元;二、佛山市順德區雙爾實業有限公司應以尚欠貨款為基數,按年利率6%支付福建思科硅材料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1日起至實際還清貨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違約金。)。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陳克華、林碧琴: 本院受理原告曹雪與被告陳克華、林碧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27民初8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陳克華、林碧琴應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曹雪借款本金130000元及以尚欠借款本金為基數,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支付曹雪從2021年1月11日起至還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鄧炳壽: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沙縣支行與被告鄧炳壽信用卡糾紛一案,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27民初1207號案件的起訴狀副本【訴訟請求:1.判令鄧炳壽立即償還信用卡本金14964元、利息1106.91元、費用4658.73元;2.本案訴訟費用由鄧炳壽承擔。】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及廉政監督卡等應訴材料。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天上午9時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林秀榮: 本院受理原告蔣霖與被告林秀榮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81民初1478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莫曉龍: 本院受理原告劉蓮與被告福建省豪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劉凌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481民初2880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鄒曉燕、余智勇: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你們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81民初557號民事判決書及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限你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及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送達期屆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遺失聲明 卓豐新材料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及法人章(陳曉峰)各一枚,現聲明作廢。 卓豐新材料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曾齊雄: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你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81民初577號民事判決書及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及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送達期屆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馮光熹: 本院受理原告羅欣偉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21)閩0481民初789號〕,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責任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舉證期限為本公告送達期滿后的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次日上午9:00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415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則依法缺席判決。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詹連香: 本院受理原告王其揚與被告福建省三明通用機械廠、第三人詹連香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下午15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審理和判決。 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遺失聲明 武夷山市星平化工商行不慎遺失圓形銅質公章一枚(內書:武夷山市星平化工商行;印章編碼:3507820007817;規格:4.0cm),現聲明作廢。 武夷山市星平化工商行 2021年5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福建省唐朝汽車服務有限公司2017年5月23日的股東會決議,解散現已成立清算組進入清算階段,請有關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內,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組中報債權及辦理債權登記手續。 聯系人:許志勇 聯系電話: 13348550000 聯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新民街16號樓103室 福建省唐朝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清算組 組長:許志勇 成員:張舜賢、林濤、許志勇、林彬 2021年5月28日 遺失聲明 福建省眾拓貿易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建省眾拓貿易有限公司,編碼:3501320014944,現聲明作廢。 福建省眾拓貿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遺失聲明 南靖縣王藝芬飯店不慎遺失南靖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3日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一份,許可證編號:JY23506270015492,現聲明作廢。 南靖縣王藝芬飯店 2021年5月28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5月27日股東會決議,福建尚行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叁億貳仟萬元人民幣減少為伍仟萬元人民幣,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人:沈雪金 聯系方式:18559831368 地址:閩清縣三溪鄉三溪街98號 福建尚行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遺失聲明 仙游縣榜頭鎮人民政府不慎丟失仙游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榜頭信用社開戶許可證壹份,核準號:Z3942000042505,賬號:9040616010010000001439,聲明作廢。 仙游縣榜頭鎮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寧德市閩都農業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的股東會決議解散,現已成立清算組進入清算階段,請有關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組申報債權及辦理債權登記手續。特此公告! 聯系人:陳成接 聯系電話:13850377562 聯系地址:寧德市蕉城區國稅花苑38號長興花園2幢102 寧德市閩都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清算組 組長:陳成接 副組長:張興仗 2021年5月28日 遺失聲明 福州市鼓樓區何瓊娟飾品店不慎遺失福州市鼓樓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23日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注冊號為:350102600238631,聲明作廢。 福州市鼓樓區何瓊娟飾品店 2021年5月28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5月27日股東會決議,漳州市穎潔化妝品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1000萬元人民幣減少為100萬元人民幣,請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5880597599 聯系人:廖壽燕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漳華路1-7號 漳州市穎潔化妝品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遺失聲明 福建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一枚,印章編碼: 3501020264707,現聲明作廢。 福建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福 建 省 長 汀 縣 煙 草 專 賣 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汀煙處[2020]第108-1號 案由:承運人無證運輸煙草專賣品 當事人:康賤平 性別:男 年齡:32歲 案發地址:廈蓉高速公路B道長汀服務區 身份證:3624271988****5017 身份證住址:江西省遂川縣南江鄉中順村****** 2020年11月25日,當事人康賤平駕駛車牌號為贛D9K105承運卷煙221條的行為,構成了承運人無證運輸煙草專賣品的違法事實。 2021年03月23日,我局在福建法制日報公告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現我局決定對康賤平處罰如下: 對當事人康賤平承運人無證運輸煙草專賣品的行為,按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計221條的總價值人民幣貳萬陸仟肆佰叁拾元整(¥:26430元)處以17.5%的罰款,計肆仟陸佰貳拾伍元貳角伍分(¥:4625.25元)的罰款。 對先行登記保存的卷煙計221條,另案處理。 上述決定在本決定書送達當事人時生效。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中國工商銀行長汀縣支行,地址:福建省長汀縣兆征路145號(汀州醫院大門口左邊)如數繳納,逾期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龍巖市煙草專賣局申請復議,或于15日內直接向長汀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或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福建省長汀縣煙草專賣局 2021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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