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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2日訊 近日,平潭檢察院組織檢察官上離島東庠鄉(xiāng),將公開聽證會開在案發(fā)地,用鮮活的例子為東庠村民們上了一堂法治課,極大提升了沿海村民保護野生動物意識。 2021年1月中下旬,一則關于“福建一男子疑捕殺江豚”視頻在網絡熱傳,并引發(fā)一定輿情關注,讓大眾聚焦在了平潭中北部的小島————東庠鄉(xiāng)。 平潭檢察院發(fā)現(xiàn)網絡輿情后,迅速指派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魏可嚴帶隊提前介入,詳細了解案件情況,核實在案證據,在關于案件定性、查明江豚死因、鎖定犯罪嫌疑人主觀故意、迅速核實江豚肉出售去向等方面,及時提檢察意見,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為案件后續(xù)移送審查起訴奠定堅實基礎。 同年4月28日,平潭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周某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移送平潭檢察院審查起訴。經主辦檢察官審查核實,周某于2021年1月14日,將一只擱淺在東庠鄉(xiāng)東風村后山海邊沙灘上的已死亡江豚(本地俗稱“海豬”)進行宰割取肉后,次日將部分江豚肉在東庠鄉(xiāng)集市上出售,非法獲利人民幣20余元。周某以牟利為目的,擅自宰割出售已死亡的國家珍稀瀕危動物、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江豚(經鑒定系印太江豚)的行為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但鑒于周某系在海灘撿拾到江豚死體后,才實施宰割出售行為,其主觀惡性較低、犯罪情節(jié)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且自愿認罪認罰,已自愿繳納生態(tài)修復金人民1000元,認為周某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作相對不起訴的條件。 5月21日,平潭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江莉帶領辦案檢察官,以及省司法廳選派的人民監(jiān)督員、平潭縣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代表等,在東庠召開不起訴聽證會。 會上,魏可嚴介紹了案件情況,說明了需要聽證的問題,聽證會參與人員向擬被不起訴人周某進行了詢問,并就相關事實、法律問題發(fā)表意見。 五位聽證員經過閉門討論,從主觀過錯、社會危害性、犯罪情節(jié)、犯罪嫌疑人的社會表現(xiàn)等方面對案件進行了綜合評議。最終由聽證員代表發(fā)表對案件處理的意見,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擬作不起訴處理的決定。 “如果平時沿海居民發(fā)現(xiàn)擱淺或已死亡的江豚或者其他國家珍惜瀕危動物、國家二級以上保護動物的,應當及時聯(lián)系當地公安、海事、海洋漁業(yè)等部門進行救援或進一步處理。同時,野生動物活體和死體內,均有可能存在病毒或細菌,隨意食用可能會威脅自己或他人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苯蛑赋觯跋M蠹夷軌驈淖陨碜銎?,從餐桌做起,拒食野生動物,摒棄進食野味的陋習和“野味滋補”的偽健康理念,樹立文明飲食新風尚。” 采取公開聽證會形式對刑事案件進行處理,置于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之下,讓全體參與者共同親眼見證司法的公開透明,有利于消除人民群眾對司法不公的隱憂,增進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了解和信任,增強司法透明度和司法親和力,有力地保障社會各界對刑事司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 (本報記者 陳菁 通訊員 陳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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