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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7日訊 為進一步加強酒醉駕違法綜合治理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發生,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實行酒醉駕舉報獎勵機制。 據介紹,舉報人舉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線索經查實后,根據駕駛車輛類型和違法嚴重程度,給予舉報人不同金額現金獎勵。其中:查實屬醉酒駕駛汽車類機動車的,每起獎勵2000至3000元;屬醉酒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的,每起獎勵500至1000元;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每起獎勵300元。 舉報人可以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撥打交警支隊值班電話24331222進行舉報。舉報時,應盡可能詳細地提供發生酒駕或醉駕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號牌號碼以及車輛行駛方向等情況。舉報獎勵采取首報獎勵機制,多人舉報同一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的,只獎勵第一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公安機關接聽舉報電話時間為準。 此外,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借機敲詐勒索他人、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對泄露舉報信息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將嚴厲查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記者 陳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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