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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8日訊 春節(jié)合家歡,親朋聚會忙,推杯盞酒間,也不要忘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然而,總有人抱著僥幸心理喝酒開車,結果被平潭公安民警逮了個正著。 2日晚,平潭公安交警聯(lián)合平潭公安流水派出所在金井大道設卡開展酒醉駕夜查行動。當晚10時28分許,俞某在飲酒后駕駛一輛黑色小轎車經過卡點時,發(fā)現(xiàn)了正在對過往車輛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的執(zhí)勤民警。心虛之下,俞某連忙棄車想要逃離現(xiàn)場,以躲避民警的處罰,但被眼尖的民警當場控制住。 經檢測,俞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8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要受到罰款1000元,駕駛證扣12分,并且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而正當民警對俞某進行處罰時,一輛白色SUV撞到了民警設卡所使用的路障。 而這輛車駕駛員陳某,竟也是一名“醉貓”司機。經檢測結果顯示,陳某的呼氣檢測結果達188mg/100ml,民警隨即將其帶至協(xié)和醫(yī)院平潭分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并視其結果對其進行處罰。 在春節(jié)期間,像陳某與俞某這樣膽大的司機并不在少數(shù),數(shù)據(jù)統(tǒng)計,1月31日0時至2月7日0時,平潭交警共查獲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3起,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3起。 同時,平潭交警也呼吁群眾積極舉報酒醉駕行為,市民如有發(fā)現(xiàn)酒醉駕違法行為,可撥打0591-24331222或110進行舉報,平潭交警將對舉報內容進行查實,并視結果給予3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獎金。 (記者 陳菁 通訊員 陳夢菲 周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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