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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牛品牌方天絲集團在行動 近期,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連續做出行政告誡和行政提示:“現市場上銷售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未經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授權生產,系侵權產品。經銷此商品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告誡各商超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商品“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如繼續銷售該商品,行政機關將依法從重查處。 隨著行政告誡書及行政提示書的披露,華彬集團控股公司侵權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商標侵權案件最新進展也被曝出。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浙江高院)就紅牛商標侵權案做出一審判決:華彬集團設立并控股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江蘇)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杭州紅牛飲料有限公司等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并判決前述三方立即變更公司名稱,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商號,同時三方連帶賠償原告天絲集團經濟損失1億元人民幣。天絲集團在紅牛品牌維權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取得新進展。 最高院“一槌定音” 保護商標所有者合法權益 事實上,自2020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就已經針對“紅牛系列商標權”權屬糾紛一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北京紅牛”)的上訴,明確“紅牛“系列商標的權屬歸天絲集團。 2019年11月,北京高院駁回了北京紅牛高達37.53億元的無理索賠,且不支持北京紅牛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所有者合法權益。不過,北京紅牛實際的操控者華彬集團表示對于北京高院的判決“堅決不予認可”。 2020年12月21日,最高院一槌定音,對紅牛的商標權屬作出終審判決,再次確認“紅牛”系列商標由天絲集團所有,華彬集團及其實際控制的北京紅牛反復提出的“貢獻論”并不能成為把紅牛商標據為己有的依據。華彬集團想把紅牛商標據為己有的愿望徹底落空。有網友戲稱華彬的行為是“房子租了20多年就以為房子是自己的了”。而被華彬集團視為繼續經營紅牛業務的唯一“救命稻草”————所謂的“50年協議”,也被最高院認定為“真實性存疑,不予采納”。 紅牛“金罐”裝潢為天絲集團所有 華彬“侵占”再次敗訴 2021年9月14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紅牛飲料金罐裝潢的權益歸屬作出終審判決,確認金罐裝潢的權益歸屬于天絲集團所有,而受華彬集團實際控制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合資公司”)對涉案包裝、裝潢不享有權益。天絲集團對紅牛金罐裝潢享有的權利亦受法律保護。 紅牛品牌方維權行動取得重大進展 自此之后,天絲集團在積極維護紅牛品牌權益、打擊侵權“紅牛”產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不斷取得重大新進展。 從2021年年初開始,主流電商平臺、連鎖便利店以及超市等渠道均開始下架并停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以規避商標侵權的法律風險。目前,無論是京東還是天貓等主流電商平臺自營或旗艦店鋪均已下架“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而坐擁2萬多家門店的中石油旗下的昆侖好客在2021年1月也下發了關于停止與華彬紅牛合作的通知,隨后又于近日再次發布對華彬紅牛侵權產品“嚴禁采購,庫存退貨”等措施的公函。據了解,京東、天貓、中石油、中石化、沃爾瑪等主流線上線下渠道已經全面下架華彬集團生產的侵權產品“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 同時,各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于售賣“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的銷售商的行政查處、行政告知等在全國各地也在持續上演。據悉,目前全國近30個省市區域均有下架、整改、處罰銷售華彬侵權產品的相關主體。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出具各類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整改書及行政提示書等已有近3000份。 除了配合行政機關的對侵權“紅牛”產品的查處,天絲集團同時也在積極需求司法手段追訴相關侵權主體的侵權責任。 2021年4月至5月,天絲集團先后取得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北京的某大型零售企業和湖南省內某經銷商做出的民事裁定,禁止后者銷售非天絲集團授權的含有“紅牛”系列商標的飲料商品。 2021年9月到11月,天絲集團在對湖北奧瑞金飲料工業有限公司(下統稱“湖北奧瑞金”)、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侵害紅牛商標權糾紛一案,天絲集團對遼寧奧瑞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下統稱“遼寧奧瑞金”)、奧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億都偉業商貿有限公司侵害紅牛商標糾紛一案中,獲得2份財產保全裁定,分別裁定凍結湖北奧瑞金存款9021萬元和查封、扣押或凍結被申請人遼寧奧瑞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和奧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5億元的財產。 2021年12月31日,華彬集團控股公司侵權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商標侵權案件也取得最新進展。浙江高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紅牛維他命飲料(江蘇)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有限公司、杭州紅牛飲料有限公司(前述三方均是華彬集團下屬公司)、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并判決前述三方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名稱,同時判決前述三方連帶賠償原告天絲集團經濟損失1億元人民幣。 尊重知識產權 建立市場公平 保護消費者權益 2021年4月,北京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別把“紅牛商標權屬案”評為2020年度知識產權十大案例,不僅引發了中外關注,也再次彰顯我國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基本原則,對營造我國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起到了積極的示范意義。其中,“紅牛”系列商標權屬案厘清了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使用的法律界限,為中國保護知識產權和外商投資者合法權利、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樹立了重要典范。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人大的專項報告里特別指出:審理“紅牛”商標權屬案,依法維護外國企業合法權利。使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到中國法院解決知識產權糾紛,我國日益成為值得信賴的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公平公正審理涉外知識產權案件,促進營造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和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展示我國保護創新、開放包容的自信與決心。 近年來,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在剛剛過去的一年里,“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運用體制”已經作為單獨一節,被寫入“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202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面向我國知識產權事業未來十五年發展作出重大頂層設計,明確提出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轄科學、權界清晰、系統完備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發布。《意見》就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出20條政策措施,著力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整體效能,營造有利于創新創造的法治環境。 2022年2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會見來華出席北京冬奧會開幕式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鄧鴻森。李克強表示,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國將繼續全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對中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創新領域國際合作。 知識產權正在不斷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紅牛系列商標”在品牌維權和打擊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方面的這些案例和實踐,一方面保護了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為規范市場秩序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也有利于培養和強化公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也驗證了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的雙層救濟手段,有助于充分、及時的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是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途徑,也是市場主體、相關監管機構共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的雙管齊下,定將成為推進我國知識產權強國戰略,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有力保障。 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通過執法部門嚴格監管、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市場主體規范管理、行業組織自律自治、社會公眾誠信守法,才能構建多方參與、協同共治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為全面提升我國知識產權綜合實力、大力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在這樣的宏觀大環境之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切實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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