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21日訊 “太感謝鄭群法官了,幫我們了卻了一樁煩心事,避免我們陷入企業信用危機。”6月17日,平潭一民營醫院將一面印有“堅守法治辦實事,心系民生解民憂”的錦旗送到平潭法院民庭副庭長鄭群的手中,表達了內心的感激之情。 這面錦旗并非贏得官司、拿到案款的原告所贈,而是經過法官的調解,向原告償還債務的被告所贈。 被告是一家民營醫院,在2018年7月1日與原告某廣告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由原告發布車體廣告,被告給付媒體費120萬元。廣告公司履行合同義務后,該醫院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尚有28萬元未還,遂被廣告公司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承辦法官鄭群承接案件后,認真查閱卷宗,及時與被告醫院進行溝通。經了解,該醫院并非有意拖欠廣告費,而是受疫情影響,導致醫院經營困難。得知被告有調解意愿后,鄭群法官立即與廣告公司取得聯系,將醫院存在的困難告知廣告公司。 調解工作起初進展并不順利,廣告公司表示:“我們是小本經營,如果每筆交易都不能及時償還,將會直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行”。而醫院則表示:“我們并沒有賴賬的想法,只是最近經營困難,實在無法一時拿出這么多錢。”調解工作因此陷入僵局。 受疫情影響,雙方當事人無法到法院進行現場調解。為推進調解順利進行,鄭法官先后多次通過福建移動微法院平臺及電話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進行線上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廣告公司得知被告醫院在疫情防控期間,有向群眾免費發放防疫物資并向全區婦女提供免費體檢服務等暖心舉措后,充分體諒被告醫院的困難,愿意在金額上進行讓步。經過鄭法官耐心調解,被告醫院也認識到不及時償還款項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積極籌措資金。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醫院一次性支付廣告公司25.7萬元,協議于當天全部履行。 (本報記者 陳菁 通訊員 丁炎燕)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