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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9日訊 8月23日,平潭社區矯正管理局在依法開展社區矯正的前提下,將人性關懷融入法理,為一身患重病的社區矯正對象上門辦理入矯手續,并為其制定個性化矯正方案。 近日,平潭社區矯正管理局收到福州市臺江區社區矯正管理局關于社區矯正對象林某變更執行地征求意見函。經調查走訪了解,社區矯正對象林某因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但近期因其身患重疾,病情惡化,行動不便,想回戶籍所在地平潭完成余下刑期。 考慮到社區矯正對象林某的特殊情況,平潭社區矯正管理局決定上門為其辦理入矯手續。當天下午,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上門后,按程序對林某進行身份核對、入矯談話、基本信息采集、簽訂社區矯正責任書、社區矯正宣告書等,告知其社區矯正期間享有的權利及應該遵守的各項規定,要求其嚴格遵守矯正紀律,積極接受改造。 在詳細了解林某的病情狀況、思想動態和生活情況后,平潭社區矯正管理局還為其制定了個性化矯正方案,同時引導家屬積極配合做好林某的監督管理。林某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上門開展工作表示感動和感謝,并承諾在社區矯正期間一定會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積極配合司法所監管。 (陳群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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