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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9日訊 環衛工人駕駛三輪環衛車闖紅燈后撞上正常行駛的小型轎車,造成三輪環衛車駕駛員及同伴受傷。近日,平潭交通警察支隊約談涉案企業。 11月20日14時45分許,吳某駕駛三輪環衛車搭載同事開展清掃工作,在經過一處路口時闖紅燈通行,與林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幸運的是小型轎車及時避讓僅造成吳某與同事的輕微受傷。經平潭交警部門調查,在事故發生時,吳某駕駛施工作業車未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該起事故的發生,暴露出環衛工人所屬平潭城鄉環境發展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對此,平潭交警對該企業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要求企業壓實安全責任,加強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切實把員工安全文明出行納入企業內部監督管理中。 (周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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