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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13日訊 近日,平潭檢察院審查逮捕一起養老詐騙案件,現年45歲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多次謊稱其本人是國家領導人親屬,以能辦理醫、社保或辦理安置房為幌子,專門詐騙老年人。 檢察官審查了解到,2022年6月23日,75歲的被害人錢阿姨到派出所報警稱,當天上午她在平潭家中被一陌生女子搭訕,該女子稱自己的電動車沒電需要借她家電源充電。在等待的過程中,該女子謊稱其是國家主要領導人的親屬,上頭有撥了一筆七八十萬的款項專門補助困難老人,可以幫助錢阿姨辦理社保,“現在有個社保,你只要交5000元,下個月就可以領到13000元。” 錢阿姨和對方聊了半個小時,“她開始稱呼我‘干媽’,對我又摟又抱,細心詢問我的生活情況,我覺得這個人很不錯?!庇谑清X阿姨淪陷在該女子的花言巧語中,拿出了自己身上的1000元現金,還拿出了銀行卡打算去再取4000元。該陌生女子則體貼地表示老人家不方便出門,她一個人去取錢就可以,還可以順便幫忙給錢阿姨買菜。 錢阿姨逐漸放下了自己的戒備心,把銀行卡交給對方并告知其取款密碼。林某拿到錢阿姨的銀行卡之后立馬就騎電動車離開了,隨后立即來到附近的銀行ATM機將卡內4700元全部取走。最終,錢阿姨并沒有等到這個“干女兒”回來,還發現桌子上的一部手機也不見了,這才后知后覺自己被騙了。 檢察官在審查中還發現,犯罪嫌疑人林某被抓獲后,拒不承認犯罪事實。并且,此前在平原鎮、嵐城鄉、敖東鎮等地也發生過類似案件,林某多次騎電動車到處閑逛尋找目標,以電動車沒電需借用電源充電為由接近獨居老人,被害人平均年齡七十幾歲,隨后林某冒充國家領導人親屬以辦理安置房、辦理醫、社保為由,騙取被害人財物。案發后,林某的親屬代為償還了8名被害人共計69700元。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老年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刑法》,涉嫌詐騙罪。此外,犯罪嫌疑人林某在2021年也因專對老年人實施詐騙,被平潭法院以詐騙罪、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22年1月18日刑滿釋放后又故技重施,再次瞄準防備心較弱的老年人群體,是累犯,社會危害性大,平潭檢察院依法從嚴從速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記者 陳菁 通訊員 張良 吳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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