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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28日訊 連日來,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海壇片區警務機構籌備組組織警力開展沿海岸線巡邏,持續加大對“三無”船舶查處力度,努力打造平安沿海岸線。 日前,海壇片區警務機構籌備組民警在轄區開展沿海岸線巡邏中,發現嶺前村嶺前碼頭停靠的一艘快艇未配合海壇街道刷寫治安識別號、安裝識別號。民警根據《福建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該船舶負責人下發限期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將上述情況整改到位,逾期不改正的,將對船舶依法處理。 然而,當民警再次前往嶺前村走訪檢查時,發現該船舶經仍未配合刷寫、安裝船舶識別牌,民警根據《福建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第33條第1款第5項規定,現場對該船主處以行政罰款200元。同時,告誡船主要自覺強化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嚴格落實船只“三報備、三核實”制度,及時完整地對船只進行登記,并安裝船舶相關標志。 (記者 陳菁 通訊員 楊仕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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