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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5月16日訊 近日,政和縣公安局在“斷卡”行動中抓獲一名非法出租出借銀行卡嫌疑人,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依法對嫌疑人進行處罰。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正式施行后,政和公安開出的首張“反詐”行政罰單。 經查,今年3月,謝某在QQ上認識一男子,該男子請求謝某幫忙走銀行流水,并答應給予豐厚的傭金。于是謝某按照對方的要求,帶上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從政和縣趕往福州市與一陌生男子見面,將銀行卡和密碼提供給陌生男子進行轉賬,并從中獲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之規定,政和縣公安局依法對謝某處以罰款1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曾金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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