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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田間地頭調解糾紛———— 土地流轉解紛的司法“清流” “兩三年了,不給租金,也沒法種地,大家心里急得很。” “法官,49畝地啊!我們老百姓靠土地生存,就想趕緊有個結果,了卻這樁心事。” 4月4日,才踏入清流縣里田鄉田坪村草坪組,清流縣人民法院干警就被村民們團團圍住講述著土地流轉的不易,期盼法官可以幫忙解紛爭、護春耕。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土地流轉引糾紛 庭前調解開好頭 2014年,40多戶村民將田坪村草坪組的49畝地租給某公司用于種植獼猴桃。后該公司將49畝地的承包權多次流轉,最后由謝某接手。因承包面積與村民有糾紛,且謝某后期已不具備經營能力,共拖欠村民們土地租金7.2萬多元。2022年11月21日,4戶村民向清流法院提交起訴狀,要求與謝某解除合同關系,由謝某支付3年所欠的土地租金,并在解除合同半年內恢復耕地原貌。 接到立案請求后,清流法院發現該案涉及農戶達40多戶,處理不好可能會引發群體性案件。法院干警立即前往案發地開展訴前調解,由于農戶與某公司均不愿作出任何讓步,現場調解未達到預期效果,清流法院遂于2023年3月1日正式立案。 立案后,承辦法官立即舉行庭前會議,組織原、被告進行證據交換,對案件情況作深入探討,明確訴請、審理對象、范圍、證據等事項。會議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其中2戶村民有調解意向,遂從法律政策和情感上雙重疏導寬慰,引導雙方本著平和、真誠的態度解決問題,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2戶村民撤回起訴。 訴非聯動顯成效 集體調解解心結 春耕時節,農時不等人。有了這2戶村民成功調解的案例,清流法院隨即開啟訴非聯動調解模式,聯合田坪村兩委干部、里田司法所工作人員和鄉賢調解員,到田坪村草坪組開展集中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聯合多方發力,發揮各自優勢化解癥結,不斷縮小各方的訴求差距,尋求最佳處理方案。承辦法官還向村民介紹“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解紛模式,“既可以短時間解決矛盾,又可以省去一筆訴訟費用,高效又便利”。村民們聽后紛紛同意采用此方式進行調解。 調解意向確定后,法官在村兩委干部的帶領下進行實地調查,挨家挨戶詢問,收集欠付租金農戶信息,確保租戶數據、畝數等信息的真實性。4月4日下午5點半,里田司法所將申請司法確認的材料準備完畢。顧不上吃晚飯,清流法院干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員將新鮮出爐的材料分發給40多戶村民簽字捺印,并詳細告知各方當事人:“調解協議將送到法院進行司法確認,經司法確認后,調解協議便具有法律效力,各方不得再主張其他權利。” 燈光照亮前行路 司法為民“不打烊” 達成調解意向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謝某當天便向村民支付了拖欠的租金。對于行動不便、忙于務農的農戶,法官提供上門服務。待全部農戶簽好字、拿到久違的欠款時,村里的夜晚已是一片寧靜。 “這是我們的一塊心病啊,土地荒置,既影響環境美觀,也影響到我們的收益。多虧了法院,這下土地可以耕種,我們又有收成了。”一名農戶拉著法官的手說道。 這是清流法院深入貫徹司法為民、促進糾紛精準化解的一個生動縮影。春耕時節是涉農案件多發期,清流法院堅持把公正與效率抓實抓好,以民生為本,緊緊圍繞護春耕、促生產、惠民生開展工作。 該院開辟綠色通道快立快審快執,做到簡化手續、優先受理、優先調解,減少群眾訴累。設立駐村法官工作室,選聘鄉賢擔任調解員、特邀調解員,將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覆蓋到村,打造“法官+鄉鎮調解員+鄉賢評理員”模式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將涉農矛盾化解在基層,全力護航糧食安全生產。同時,利用“燈光法庭”深入村組,開展《民法典》《土地承包法》等普法宣傳,通過生動案例講解,以案說法、以案釋法,指導農民群眾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22年以來,清流法院訴前化解涉農糾紛80多件,發放宣傳資料1200多份,收效良好。 (本報記者 吳靜云 通訊員 桂紫萍 李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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