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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14日訊 近期,廈門市建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建立消防審查驗收與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共同部署專項執法行動,集中查處一批未經建設部門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備案,在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未經消防部門許可的建設工程項目違法行為。 湖里區日圓二里的“探洞家”,是一家兒童游樂場所,隨處可見仿真“洞穴”,內部道路幽暗曲折。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相關消防驗收、消防安檢材料,單位均無法出示。執法人員介紹,該場所為營造沉浸式游樂體驗,采用了大量裝修裝飾材料,但由于未經消防驗收,場所也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現場難以佐證裝修材料是否符合相關消防安全規范要求。該場所屬于公眾聚集場所,因未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諾登記”,湖里區消防救援大隊已責令其停業整改,目前處于關門停業狀態。后續,建設部門將對該場所涉嫌“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形進行核查并依法作出處罰。 在海滄區海滄大道的姐妹海鮮酒樓,建設、消防部門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該酒樓未經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備案,未依法向消防部門申報“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諾登記”。執法人員對場所內消防設施設備、員工“一懂三會”能力進行隨機抽查,發現該餐廳員工滅火技能不熟練。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消防、建設部門現場填寫了監督檢查記錄,后續將進行進一步調查,并依法作出處理。 此次聯合執法在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同時,也是向企業、商家發出警示:建設單位應依法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前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完成后申請消防驗收,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還應當申請“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諾登記”。未依法申報相關手續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陳雅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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