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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5日訊 醉駕被查,男子卻謊稱自己只是嚼了檳榔。近日,這一幕發生在廈門市同安高速收費站。 8月15日凌晨1時許,廈門高速交警在轄區開展酒駕醉駕專項行動。1時30分,執勤民警在同安高速收費站發現一輛“貴C”牌照銀色小車駕駛人有酒駕嫌疑。 面對民警的問詢,駕駛人吳某一直堅稱自己沒有喝酒,只是嚼了檳榔。同車的朋友也紛紛表示“他沒喝酒,就是剛才有嚼了檳榔”。隨后,民警通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對吳某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見鐵證如山,吳某才說出實情。當天晚上,他在同安跟朋友聚餐,席間喝了一些啤酒,以為沒事便心存僥幸駕車準備前往泉州,不料還未上高速公路就被交警查獲。 經鑒定,駕駛人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6.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記者 葉蔚蓉 通訊員 魏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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