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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8日訊 近日,順昌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特殊的盜竊案件。被告人黃某是一名65歲老人,今年4月期間,黃某多次在順昌城區盜竊財物,非法獲利人民幣100余元,涉案金額雖小,但其多次盜竊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 原來,黃某四處盜竊皆因生活所迫。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黃某原是順昌某采育場職工,下崗后靠四處打零工為生,如今年老體弱沒有了勞動能力,身邊無人照顧,也沒有居住場所,常年過著有上頓沒下頓的日子,偷盜幾元、十幾元、幾十元的財物僅僅是為了填飽肚子。 黃某的境遇令人動容,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侵犯。黃某的盜竊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承辦法官酌情判處黃某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1000元。 案件雖已審結,但傳遞司法溫情的步履不停,黃某的問題一直縈繞在承辦法官心頭上。黃某雖因盜竊罪受到應有的處罰,但是生活難題不解決,等其回歸社會后極有可能再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只有令其老有所養、老有所居,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為了切實幫助黃某解決實際困難,承辦法官多方致電有關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在確定黃某符合申請低保的條件后,承辦法官立即與其戶籍地政府工作人員取得聯系,詳細說明了黃某的實際情況,咨詢低保辦理事宜。 8月14日,承辦法官帶領黃某來到其戶籍地居委會,協助其辦理低保申請手續。在承辦法官和社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黃某親手寫下申請書,填寫并提交了低保申請材料。得知黃某原先在采育場工作時的職工宿舍目前無人居住,承辦法官便委托社區工作人員聯系采育場,協調安排空置宿舍供黃某后續居住。 至此,黃某的養老難題和居住難題都得到了解決,今后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承辦法官叮囑黃某要好好珍惜改造機會,今后務必遵紀守法、安心生活,切莫重新犯罪。 黃某激動地向承辦法官抱拳致謝到:“太感謝你們了!你們放心,今后我一定會好好生活,絕不再做違法的事情。”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鄭卓 李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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