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15日訊 四方當事人確定好的調解方案,在確定好的簽署調解協議當天,被告突然提出修改協議的要求,雙方爭執無果。近日,在廈門海事法院寧德法庭的介入下,僅用一日,這起標的額高達270萬元的船舶污染損害責任糾紛案順利調結。 今年8月1日,廈門海事法院寧德法庭立案受理了一起標的額高達270萬元的船舶污染損害責任糾紛,寧德法庭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確定了初步的調解方案,四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意向,并準備于9月11日簽署調解協議。但在9月11日當天,被告福州某公司卻提出需要對調解協議進行修改,雙方僵持不下,寧德法庭干警當即再與原告寧德某公司進行溝通,努力消除原告對付款及執行方面的擔憂,但四方仍未達成一致意見,調解暫時擱置。 次日上午,寧德法庭干警再次與四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此時,福州某公司表示其已在前往寧德的路上。為了減輕當事人的訴累,也為了力爭案件圓滿化解,寧德法庭干警一邊與原告寧德某公司進行溝通,一邊修改調解協議的金額及各項細節,同時預先起草調解書文本。最終,當事人于9月12日下午確定了調解協議的內容,寧德法庭干警當即組織四方當事人簽署調解協議,并現場制作和送達了調解書。 “這是我辦過的所有案件里收調解書最快的一次!”被告福州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興奮地說道。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李由真 朱可為)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