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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首聽民意 躬身解民憂 ————龍巖市新羅區司法局深入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4日訊 立冬一過,夾雜著冰雨的風吹個不停,路上的行人紛紛裹上了厚厚的外衣。可在龍巖一處不起眼的角落里,卻由內而外地散發著溫暖————在新羅區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服務中心,每位調解員都在用笑容融化行政爭議的堅冰。 今年6月3日,新羅區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服務中心揭牌成立。本著在依法保護人民群眾權益和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方面實現“雙贏”的原則,該中心積極探索出一條讓群眾“一扇門”進出、糾紛“一站式”調處、矛盾“全鏈條”化解的解紛之路。 關口前移 多方聯動解“心結” “特別感謝調解員們,10多年了,要不是有你們,我真不知道什么時候是個頭,現在終于能睡個好覺了。”2022年12月,在三方補償協議簽署過后,廖某激動地說。這不僅意味著困擾76戶“外嫁女”10多年的安置補償問題得以化解,更是為新羅區行政爭議化解之路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2013年2月,新羅區江山鎮上灣、下灣、林祠、前村、新田五個村需要整體拆遷并給予補償,因70多戶“外嫁女”的安置補償款問題引發了一起行政訴訟案。 針對“外嫁女”安置補償問題,新羅區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服務中心通過探索“復調對接、調解先行”審理模式,運用多種方式協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主動融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綜合機制。一方面,第一時間督促涉訴行政機關進行協調化解;另一方面,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走訪群眾,咨詢法律顧問,聘請專業律師團隊對該地區所有“外嫁女”逐一進行分析研判,針對不同情況出具法律意見書,簽訂三方協議,最終將爭議化解在開庭之前。 良性互動 主動糾錯解“法結” “拆遷的時候合同明明簽得好好的,為什么我回遷的時候就不認賬了?”2021年,在辦理回遷手續時,謝某就10平方米優惠結算問題提出異議,認為新羅區住建局實際按照市場價結算、不符合合同約定。謝某遂以新羅區住建局為被告起訴至上杭縣人民法院。 新羅區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服務中心依托“1+1+1”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平臺,以實質化解為導向,建立專業調解平臺,聚焦府院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新羅區行政爭議實質化解中心”橋梁作用,建立互動協作機制開展跨區行政爭議化解工作。充分發揮司法與行政各自的職能優勢,密切協作配合,把握訴前、訴中、判后節點,以點帶面、一體聯動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 止戈為帛 握手言和樹“新楓” “每一起糾紛,調解員都會毫不猶豫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每一起案件,中心都會多方面分析精準研判,向當事人耐心釋明其中的法律關系,引導當事人以訴前調解的方式先行處理。”新羅區司法局局長楊曉暉說。 2023年4月,謝某稱與廖某因糾紛發生爭執被廖某毆打,但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因未能搜集到確實有效的證據證明廖某實施毆打行為,遂對廖某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謝某不服,向新羅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服務中心在接到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轉來的化解任務后,第一時間組織了解案情,并將案件分析情況向被申請人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轉達,通過主動走訪了解到謝某進行行政復議的真實目的后,協調當地公安機關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背靠背”調解、釋法明理。最終,廖某向謝某正式道歉,并給予了適當的經濟補償,雙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來,中心積極響應新羅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號召,健全落實排查預警、防范化解、依法處置機制。截至目前,共提供政策咨詢805次、電話督辦通知680多次,發放交辦通知書212份、風險提示函65份,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42962起。 (本報記者 鄧炳秀 通訊員 崔大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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