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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19日訊 農歷春節即將到來,煙花爆竹銷售進入銷售旺季。一些個人或商戶為了牟取利益,在沒有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近日,廈門市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查處多起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及時消除轄區安全隱患。 1月16日10時許,新圩派出所社區民警在轄區開展走訪排查時發現,商鋪店主葉某、黃某等4人均在店內疑似存有煙花爆竹。民警立即對4家商鋪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各類煙花爆竹10余箱,并將4名違法行為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訊問,葉某等人對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情況下,非法售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于魯川 胡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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