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19日訊 近日,廈門市海滄區一家綠化養護企業因違規在地鐵安全保護區內施工作業被市交通執法支隊開出罰款3萬元的罰單。 據介紹,去年11月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軌道大隊接到舉報,稱在地鐵2號線新陽大道站安全保護區內有人正在違規開挖施工,執法人員趕赴現場后,及時喊停并開展調查。 原來,當事人計劃在新陽大道地鐵站4號出入口附近種植綠化,為趕工期,在未辦理相關地保手續的情況下,直接讓施工人員用挖掘機在安全保護區內挖了一個大坑。 經現場勘測結果顯示,施工人員已經挖掘的土坑長約3.8米,寬約2.7米,深約1.7米,距離車站結構僅12.2米。更危險的是,由于施工人員的野蠻施工,已造成埋在此處地下的民用燃氣管道被挖斷,執法人員趕到現場時,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已在進行緊急搶修。“此次隨意施工不僅直接影響到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而且也對地鐵運營安全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執法人員告訴記者。 后經立案調查,依據《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條款細則,這家綠化養護企業因未制定軌道交通安全保護方案的違法行為,被交通執法部門給予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劉坤)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