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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20日訊 日前,由平潭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某、俞某某、林某等三人販賣毒品案在平潭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平潭綜合實驗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樺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實驗區法院院長董宇擔任審判長。 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階段,王樺與協辦檢察官全面審閱案卷材料,核實案件相關證據和取證過程,分析研判證據細節和關聯性,積極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完善證據,夯實證據基礎,構建證據證明體系,為出庭公訴做了充分的準備。庭審中,公訴人結合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闡述,運用扎實的證據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多次販賣毒品的事實,提出精準量刑建議,揭露了毒品犯罪的危害,向三名被告人充分釋法說理并開展法庭教育,同時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毒品猛如虎,是社會公害,危害性極大,會侵蝕人的身體健康。”王樺在法庭教育階段說,“希望三名被告人能迷途知返,認清毒品的危害,不再觸碰法律的高壓線,不要將青春揮霍和浪費在吸毒販毒里。要為自己的家人和未來考慮,對自己的人生和社會負責,重視自身健康,遠離毒品,做遵紀守法的公民,用雙手勞動實現自身價值。” 經審理,平潭法院采納了檢察院起訴書認定的全部事實和量刑建議并當庭宣判,分別判處三名被告人七個月至三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并沒收扣押的物品。 據悉,這是2024年平潭綜合實驗區法檢“兩長”首次同庭辦案,充分彰顯了法檢兩院領導帶頭辦案的履職擔當和“頭雁效應”,為司法人員履職起到了示范作用,是全面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具體體現。 (記者 陳菁 通訊員 楊倞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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