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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4月10日訊 日前,廈門市湖里區消防救援大隊在殿前街道和禾山街道連續查封5處“三合一”場所。 4月2日傍晚,湖里區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員將封條貼上位于湖里區殿前街道高殿社區殿前社3076某企業宿舍大門。當日,湖里區消安委辦組織區消防救援大隊、殿前街道綜合執法隊、殿前公安派出所、殿前城管中隊在高殿社區開展聯合執法,在檢查中發現一棟大樓一至三層是服裝廠,四樓是房東住宿,里面鋪設多張床鋪,存在生產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內,未分別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屬于典型的“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將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執法人員根據《消防法》相關規定,給予臨時查封處置,在樓宿舍大門入口處粘貼了封條,同時要求場所負責人高度重視,立即開展 隱患整改工作。 當晚,聯合執法中共發現有出7處“上居下廠”(樓上住人樓下工廠)場所,對其中2處存在“三合一”隱患的場所(殿前社3076、殿前3044-201)進行臨時查封,另外5處當場將床鋪地鋪拆除并搬離。據悉,同日上午,湖里區消防救援大隊、禾山街道綜合執法隊在禾山枋湖社區、圍里社區也臨時查封了位于安兜社1158-102等3處“三合一”場所。 湖里區消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推進“三合一”場所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對拒不落實整改的經營場所,將一律采取強制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為群眾創造安全、平安的生產生活環境。 相關鏈接: 什么是“三合一”場所 “三合一”場所是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一種或一種以上使用功能違章混合設置在同一空間內的建筑,該建筑住宿與其他使用功能之間未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這類場所可燃物多,沒有嚴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設施不健全,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小火亡人”的悲劇。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劉賢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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