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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5月24日訊 近日,永安市檢察院與永安法院在永安龍頭國家濕地公園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濫伐林木案,指派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審當天,公訴人依法宣讀起訴書、出示相關證據材料并發表公訴意見,認為被告人劉某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其行為應當以濫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院采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量刑建議,并當庭作出判決。 庭審結束后,公訴人結合該案辦理情況以案釋法,講解林木保護相關規定及濫伐林木的危害性、立案標準、法律后果等,提醒大家以案為戒,保護森林資源,愛護生態環境。 (吳海珠 吳建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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