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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了,有法無“礙” ————浦城縣人民法院調解一起聾啞人離婚糾紛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7日訊 殘疾人是一個特殊困難的群體,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近日,浦城縣人民法院依托“百合花開”助殘樂法官工作站,聯合縣檢察院、殘聯調解一起當事人均為聾啞人的離婚糾紛案件。 小偉(化名)與小丹(化名)夫妻均系聾啞殘疾人,婚后育有一子,后雙方因性格、生活習慣等方面的差異分居近3年。今年4月,小丹認為二人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已無維持必要,遂向法院訴請離婚。 語言是溝通的橋梁,但當事人“聽不見、道不出”,案件該如何辦理?經了解,雖然無法同當事人口頭交流,但雙方當事人都有大學學歷,可以通過文字溝通,雙方親屬也能通過手語從中協調。調解前期,法官助理便通過微信以文字形式告知當事人調解的相關事項,克服交流障礙。 考慮到當事人屬于特殊群體,浦城法院水南法庭決定采用“家事法官+特邀調解員+法官工作站”的模式開展訴前調解,遂邀請“百合花開”助殘樂法官工作站在縣殘聯的聯絡員輔助調解工作。因此前收到縣檢察院關于小丹系殘疾人,屬于訴訟能力較弱的當事人而發出的支持起訴書,家事法官在征求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邀請縣檢察院共同參與調解。 調解當天,特邀調解員圍繞關于未成年人撫養方面的爭議焦點和訴求,從雙方的經濟能力、本地消費標準、孩子實際需要等各方面分析,提出初步調解方案,法官亦從情、理、法3個維度引導各方換位思考、相互理解。整場調解由雙方親屬為當事人逐字逐句手語翻譯,大家給予充足的時間讓雙方當事人通過“手語+文字”的方式發表意見,并耐心解答當事人的每一個問題,詢問其是否理解,直到向法官比劃“ok”的手勢。 最終,經過共同努力,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法官拿來紙筆,通過書寫方式,告知當事人后續程序。水南法庭通過“百合花開”助殘樂法官工作站涉殘疾人綠色通道,當場出具民事調解書。當事人連連比劃著手語,表達對法官的感謝。 為維護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調解結束后,法官向當事人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雙方要履行好家庭教育職責,給予子女更多關愛。雙方亦承諾會履行好當父母的職責,并在大家的見證下,簽署《關愛未成年子女承諾書》。 現實生活中,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往往容易被忽視,如果殘疾人智力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尊重其本人的合法訴求。此案中,小丹和小偉雖為聾啞人,但均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婚姻是否解除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愿。為慎重、妥善保護其合法權益,法院依法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并邀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見證,對依法保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尊重殘疾人的社會氛圍具有重要意義。 弱有所扶,法潤民心。下一步,浦城法院將繼續發揮“百合花開”助殘樂法官工作站職能,持續為殘疾人提供便捷司法服務,滿足殘疾人的司法需求,在全社會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風尚。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何雅婷 張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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