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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14日訊 “撿來的車牌就直接安裝在自己的車上,就是自己的了?他違法了我報警還有錯了?竟然打擊報復我,太過分了!”丟失車牌的李女士指著家門口的污穢物痕跡,憤憤不平。 原來,2023年10月,家住中樓村的李女士不慎遺失了電動車車牌,鄰居家張大爺撿到后便直接將車牌安裝在自己的二輪電動車上。沒幾天李女士發現了眼熟的車牌,向張大爺討要,然而張大爺卻不認賬,堅決表示這是自己的車牌。討要車牌無果,李女士便選擇了報警,交警很快就來了,核對信息、查明真相后就將張大爺的電動車拖走了。 “就一塊車牌,竟然要報警,還拖走了我的車,這口氣怎么咽得下去。”張大爺對此心生不滿,于是在某天夜里,偷偷地提了一桶污穢物,將其涂抹在李女士的大門上。第二天,看著污穢不堪、臭氣熏天的大門,李女士忍無可忍,一氣之下訴至平潭法院,要求張大爺賠償大門損失、換鎖費用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并賠禮道歉。 平潭法院君山法庭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立即到李女士、張大爺所在社區了解情況。經了解得知,李女士、張大爺并無積怨,雙方僅僅是因為一塊車牌引發矛盾糾紛,于是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李女士十分委屈地向法官表示:“大家都是鄰居,我也不想鬧到法庭,可是對方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案情事實清楚明了,關鍵是要讓張大爺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于是法官耐心地向張大爺進行釋法說理。 “當時一時沖動,現在我也很后悔。”張大爺很快也意識到自己的不當行為給李女士造成的巨大困擾。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張大爺主動向李女士賠償損失、賠禮道歉并當場履行完畢。 “還以為到了法院,鄰里之間會鬧得更僵,沒想到經過法官耐心調解,化解了我們的矛盾糾紛,以后大家還是好鄉鄰。”李女士向法官感謝道。 (本報記者 陳菁 通訊員 吳旭新 游未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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