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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14日訊 近日,大田縣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迫于拘留威懾主動與申請人和解,并一次性還清欠款,案件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被執行人王某與申請人李某常年存在買賣豬飼料的業務往來。因王某拖欠李某26594元飼料款一直未付,遂引起訴訟。經法院判決,王某應支付給李某尚欠貨款本息合計36407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依法凍結王某名下銀行賬戶,并多次聯系王某,敦促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未果后,執行法官決定“找上門”。 當日,根據申請人李某提供的線索,執行法官成功將王某拘傳至法院,向王某釋法明理,講明不還款的法律后果,但王某仍無動于衷。執行法官遂按程序帶王某到醫院體檢,擬對其采取拘留措施。王某迫于拘留壓力,最終與李某進行和解,李某同意減免部分利息,王某當即一次性支付欠款30000元,李某同意撤銷拘留申請,本案至此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陳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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