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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21日訊 為更好踐行“楓橋經驗”,實現治罪與治理的并重,近日,在清流縣委政法委的組織下,清流縣輕罪治理研討交流會在清流縣人民檢察院召開。 會上,清流縣檢察院解讀《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以及具體條文適用情形。參會人員圍繞醉酒型危險駕駛行為的治罪與治理,從實體、程序、治理等多個維度開展以“踐行楓橋經驗 共商輕罪治理”為主題的研討活動。經過討論,各方就進一步完善以普通、簡易、速裁程序為框架的多層次訴訟程序體系,建立更加符合輕罪案件辦理實際的訴訟程序,將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工作置于與司法辦案同樣重要的位置,更好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達成共識。 (王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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