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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24日訊 近日,松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行一起罰金案件。 今年1月,被執行人毛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松溪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4萬元。案件生效后,毛某被收監執行,因罰金一直未繳納,該案被依法移送執行局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通過執行查控系統僅扣劃到毛某賬戶存款1.14萬余元,剩余罰金無法執行到位,后經調查發現毛某名下有小型汽車1輛,但具體下落不詳。考慮到毛某正處于服刑期、暫無履行能力,為推進案件辦結,執行法官到毛某住所地實地走訪,輾轉聯系到其妻子。 執行法官與毛某的妻子充分溝通、釋法答疑,告知其不履行繳納罰金義務的后果。經過多次溝通解釋,毛某的妻子表示愿意繳納罰金,主動提出配合法院將登記在毛某名下的車輛進行司法拍賣。 (金振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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