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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27日訊 藥品作為特殊商品,其生產流通環節受到嚴格監管。然而卻有“職業收藥人”低價收購利用醫保騙保購買的藥品,再加價進行銷售,形成“回流藥”,損害正常醫療保障制度,影響人民群眾用藥安全。近日,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對“職業收藥人”王某某夫婦、陳某某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決三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3年9月,鼓樓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一起醫保詐騙案。王某某夫婦經常通過在路邊舉收藥廣告牌、散發“高價收藥”等違法小廣告等方式,吸引參保人利用醫??ㄌ摷匍_藥,在低價收購后又加價進行售賣牟利。當年9月底,王某某夫婦、陳某某等人落網,現場查獲藥品達5000余盒。 經查,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間,王某某夫婦明知藥品為醫保騙保購買而予以收購、并銷售給陳某某等人,銷售數額達70余萬元人民幣;陳某某將從王某某等人處收購的藥品銷外地,銷售數額達到155余萬元人民幣。檢察官還結合物流發貨記錄及收貨地點信息開展分析,挖出3家位于外省的收藥機構,并通知公安機關及時查扣“回流藥”。 為實現“全鏈條打擊”效果,檢察官通過分析上述人員的轉賬及交往人員記錄,結合調取相關醫保消費數據明細,咨詢醫保專家,比對慢性病患者的年均開藥金額等,利用“數據畫像”鎖定數名上游參保人。他們的開藥頻次和發生費用都遠超劃定的正常范圍,長期頂格開藥并轉賣,涉嫌詐騙國家醫保基金,相關犯罪線索已移送偵查機關。 “醫保錢是‘救命錢’,而藥品流通更是有嚴格的規范,這些回流藥和騙保的行為對群眾健康和醫療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惫臉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王某某夫婦、陳某某等人明知藥品為醫保騙保購買而非法收購、銷售,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經鼓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王某某夫婦、陳某某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萬元至五千元不等。同時,檢察官充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等刑事政策,促成王某某夫婦、陳某某等人退出違法所得20萬元。 為強化案后社會治理,鼓樓區檢察院督促主管部門將查扣的藥品及時銷毀,避免流入市場,同時聯合鼓樓公安分局、區醫保局建立涉醫保案件信息交互共享機制,實現提前介入、快速響應。此外,依托法務特派員、“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機制,檢察官還深入社區網格、長者食堂和大型醫院,對醫保騙保犯罪行為及社會危害性開展普法宣講,提升全社會守護醫?;鸬囊庾R,從行業源頭治理角度為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現代化貢獻檢察智慧。 (本報記者 林珊 通訊員 林英 許璧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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