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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鍵”傷人何時休? ————律師解讀新型網暴“開盒掛人”背后的法律問題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3日訊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一種名為“開盒掛人”的新型網絡暴力行為正悄然流行。近日,杭州警方破獲的一起“網絡開盒”案件中,有100多名受害者是網絡主播。一名“開盒者”在清明節時,到“被開盒者”家附近,焚燒對方的照片,并做成視頻在網上發布。“開盒者”所謂的“作戰方案”上面赫然寫著“以開盒取樂”。 根據定義,“開盒掛人”是一種新型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為,是指不法分子惡意公開他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家庭住址、社交賬號等個人隱私信息,煽動網民攻擊謾罵。“被開盒者”的對象不局限于公眾人物,也有普通民眾,傷害也從網上延伸到線下。 2023年11月,中央網信辦在全國范圍內啟動的“清朗·網絡戾氣整治”專項行動,對7類問題集中整治,“開盒掛人”被列在第一條。6月13日,央視新聞報道了整治“開盒掛人”新式網暴的新聞。 本期熱點普法記者邀請福建旭豐律師事務所律師蘇騰云解讀“開盒掛人”背后的法律問題,讓廣大群眾一起學習法律知識,做文明上網者。 熱點回顧一: 小李(化名)是某款網絡游戲的忠實愛好者,經常在網上發布視頻,分享自己的游戲經驗。一天,他突然收到一位陌生網友發來的圖片,圖中標出他的照片和家庭地址,手機號也被作為一個“教育熱線”公布在網上。 問題①: 未經他人允許,在網絡發布他人的個人信息,是否違法? 律師解答 蘇騰云律師:我國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依照《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條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因此,若未經他人允許,在互聯網發布他人個人信息的,將有可能構成違法。 問題②: 發布哪些個人信息可能涉嫌違法? 律師解答 蘇騰云律師: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除前述信息外,涉及公民的財產信息、賬戶信息、通訊錄信息、通話記錄、短信記錄、應用程序的聊天記錄等,均屬于公民個人信息的范疇。個人、組織發布涉及能夠體現公民個人信息的內容,均有可能違反法律規定。 問題③: 網絡平臺是否對隨意發布的他人個人信息負有審核、監管的責任義務? 律師解答 蘇騰云律師:我國從民事、行政、刑事多種角度規定網絡平臺的義務,根據《刑法》《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用戶發布的信息負有監管責任,需要對其內容進行審核,確保其不違反法律法規。審核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防止虛假信息、違法內容和有害信息的傳播。這意味著網絡平臺需要對用戶發布的內容進行篩選和過濾,及時發現并處理可能存在的違法、違規內容。 此外,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和《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網絡平臺需要建立嚴格的內容審核機制,并承擔實名登記義務、發布審核義務和事先實時巡查義務。 除了審核義務外,網絡平臺還需要對用戶行為進行一定程度的監管。依照《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提供重要互聯網平臺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復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履行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制度體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員組成的獨立機構對個人信息保護情況進行監督之義務。此外,網絡平臺本身即負有協助政府機關對網絡空間進行整頓、管理的義務。 由此,如果網絡平臺未能履行審核和監管義務,導致用戶違法發布他人個人信息等,平臺亦將有可能承擔包括民事、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在內的法律責任。 熱點回顧二: 某視頻網站的視頻制作者舉報,有群體在境外平臺有組織地煽動用戶在線上公開其個人信息,還進行電話私信騷擾、網暴攻擊、不實惡意舉報等一列違法行為。 問題①: 惡意公布他人信息后,“開盒”行為后還伴隨著頻繁騷擾、煽動網暴等行為,這些行為背后涉及什么法律問題? 律師解答 蘇騰云律師:目前,我國已立法對公民人格權進行多方面保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對于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為,應體現從嚴懲治精神,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責任。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或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且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如果網絡騷擾或網絡暴力的行為達到情節嚴重的標準,則有可能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處罰。 故伴隨著“開盒”行為所產生的網絡騷擾或網絡暴力,相關行為人有可能違反包括《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在內的法律法規。 問題②: 煽動者和被煽動者分別負有什么法律責任? 律師解答 蘇騰云律師:作為在網絡上故意發表煽動性言論,引發或加劇網絡暴力行為的個體,煽動者的行為往往侵犯受害者的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因此受害者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煽動者承擔民事責任,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等。若其行為嚴重的,則有可能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涉及行政處罰;更為嚴重的,還有可能觸犯《刑法》中的相關罪名,如侮辱罪、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等,從而面臨刑事處罰,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等。 另一方面, 受到煽動者影響而參與或實施網絡暴力行為的主體,如果其也實施了網絡暴力行為,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如名譽權、隱私權等,也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若達到《刑法》規定的犯罪標準,同樣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熱點回顧三: 只要1000多元,就可以實現一個人在互聯網上的信息裸奔。一些“開盒者”,把開盒變成了一門生意,提供專門的“開盒”服務,收取費用。 問題①: 買賣公民個人信息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律師解答 蘇騰云律師: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故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將有可能面臨刑事責任,除此之外,行為人需承擔向受害主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 問題②: 如何保護我們的個人信息不被犯罪分子非法獲取? 律師提醒 蘇騰云律師:保護好我們的個人信息,要從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做起,例如,妥善保管好記錄個人信息的文件、快遞單、外賣單等,丟棄時對有關信息進行涂改等處理;在網絡社交過程中,不要在互聯網平臺隨意發布個人信息或供他人使用,特別是個人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家庭住址、銀行卡號等;對于他人發送或網站中的網址鏈接、二維碼、免費wifi熱點,非必要不要點擊和下載;對于應用程序提出的個人信息使用授權許可,謹慎判斷,不要輕易同意。另外,發現個人信息遭泄露,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通過報警、起訴等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建議 如何治理“開盒掛人”這一網絡暴力行為?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開盒掛人”等網絡暴力行為,歸根結底是無限膨脹的群氓之意,由此,更應該抓緊法律韁繩,讓網絡暴力不再是脫韁的野馬。隨著《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出臺,網信部門會同公安、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作為行政主體依法對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情況監督檢查;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則需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切實為用戶構筑保護機制,優化投訴、舉報程序,保障受害者的求助通道通暢。于個人而言,則需要做到不輕信謠言、不盲目跟風,更不得因圖一時之快,而“人肉”他人。越多人有意識提高媒介素養,網絡社會越可能清朗有序。 (本報記者 余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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