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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3日訊 近期,邵武市人民法院“訴保執”無縫銜接,通過“以保促執”的方式,幫助企業追回10萬元款項。 邵武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二建公司)承建光澤縣圣農集團某一工程時,將該工程中的模塊項目承包給朱某。后雙方在工程結算過程中,發現朱某多領取了10萬元工程款,之后二建公司多次向朱某催討,朱某以各種借口推脫不返還。二建公司遂將朱某起訴至邵武法院,要求朱某返還不當得利。邵武法院近期立案,二建公司隨即申請訴訟保全。隨后,該案被移交至執行局采取保全措施。執行干警隨即查詢系統,發現朱某在另一申請執行他人的案件中有可領取的執行款,故立即成功凍結10萬元執行款。 不久,邵武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朱某應返還二建公司工程款10萬元。但朱某依舊未在約定期限內履行民事調解書約定的內容,二建公司遂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立即進行執保劃撥,次日便把10萬元不當得利款送至二建公司,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張慧 毛連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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