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起訴不等于不處罰 ————武平縣檢察院探索輕罪治理新模式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4日訊 為積極適應刑事犯罪結構新變化,推進輕罪的有效治理,今年以來,武平縣檢察院針對輕罪不起訴的案件,積極探索“不起訴+”輕罪治理新模式,做實不起訴“后半篇文章”,織密輕罪治理責任網,為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賦能增效。 “不起訴+補植復綠”: “破壞者”變身“修復者” “通過補植復綠、繳交碳匯金等替代性修復方式來達到懲戒教育的效果,是對個人、對生態都有益的舉措。”人民監督員鐘菊榮在參加蘭某失火罪公開聽證會后表示。 2023年12月,蘭某因涉嫌失火罪被移送武平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經全面審查后發現,蘭某因過失引發森林火災,但犯罪情節輕微,案發后主動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對被燒毀山場補植復綠、繳交森林碳匯損失補償金2.9萬元。檢察官綜合案件事實、蘭某自愿開展替代性修復等情節,結合聽證意見,對蘭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近年來,武平縣檢察院始終堅持“治罪”與“治理”并重,深入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通過補植復綠、“生態司法+碳匯補償”工作機制等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方式,助力生態保護,探尋輕罪治理“最優解”。 “不起訴+公益服務”: “醉駕者”當起“安全員” “酒后駕駛危害多,希望大家以我為鑒,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張某在參加交通志愿服務后,真心反省道。 2024年2月,張某酒后駕駛小轎車與他人發生輕微剮蹭,造成兩車受損。這起危險駕駛案被移送武平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后,張某自愿申請參與交通志愿服務,與民警一起擔任交通引導員,引導來往車輛與行人有序通行,交警隊對張某參與交通公益服務的表現出具評估意見。檢察官綜合張某酒駕情節輕微及社會公益服務的表現等情況,依法對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該案的辦理是武平縣檢察院積極探索“不起訴+社會公益服務”、推進輕罪治理的一個縮影。該院堅持“小案不小辦”,完善輕罪治理體系機制,將志愿參加社會公益服務情況作為危險駕駛案件不起訴的前置考察依據之一,讓醉駕者親身參與社會志愿服務,從“違法者”變身“安全員”,努力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維護一方”。 “不起訴+行政處罰”: “罰當其錯”打破“不刑不罰” “真心感謝檢察機關對我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我一定配合執行行政處罰。”日前,被不起訴的朱某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表示。 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間,朱某為防止農作物被野豬糟蹋,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便在禁獵期使用彈簧獵套、報警器等工具獵捕野生動物,后被公安機關查獲。2023年9月,武平縣檢察院綜合審查全案事實和證據,認為朱某犯罪情節輕微、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對朱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不起訴不代表不需要受到處罰。不起訴決定作出后,武平縣檢察院對該案開展行政處罰必要性審查,于2023年10月向縣林業局制發檢察意見書,督促其依法及時對朱某作出行政處罰。縣林業局收到檢察意見書后,依法對朱某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獵捕工具并罰款2000元。朱某接受處罰并繳納罰款。 “我們聚力深化行刑反向銜接,2023年以來,武平縣檢察院共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30件,確保罰當其錯、罰當其責,努力實現對違法行為的閉環治理。”該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劉燦說道。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李琰琳 李秀英)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